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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未來失業不怕沒保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核准中央產物勞工失業給付保險商品,對於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非自願性離職,且符合就業保險法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條件時,保險公司將按月給付失業保險金,這也是除社會保險外首張結合商業給付的保單。
現行就業保險法僅補償失業勞工月投保薪資的60%,而最高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級數僅新台幣4萬2000元,往往難以符合一定職級失業者實際需要。
金管會表示,未來透過這項勞工失業給付保險所提供的保障,不僅能補償被保險人實際薪資與請領政府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差額,維持被保險人失業期間適度消費能力,減輕被保險人因薪資所得喪失所引起的經濟困境,也能避免因失業引發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