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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九日電)有鑑於近來組織性、跨國性犯罪激增,且犯罪手法趨向於智慧、高科技、集團性及隱蔽性,台灣警政署將自九月一日起,調整刑事警察組織,台灣省各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隊」將改設為「刑事警察大隊」,並增設「鑑識課」、各警分局刑事組均改設為「偵查隊」,增配預防及勘察人力。
配合未來各縣市刑警隊改置刑事警察大隊,相關人事將改為大隊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等,並於各縣市刑大增置鑑識課長、股長等。
警政署考量基層偵查員工作具專業性、辛勞性、高危險性及不確定性,於執行職務時常面臨各種危險情境,身心與家庭所承受壓力有別於一般行政警察,為有效提升基層偵查員素質,組織改造後將偵查員職務改置為「偵查佐」,職務等階由「警佐三階至一階」提升為「警佐二階至警正四階」,陞遷序列由「第十一序列」提升為「第十序列」職務。
警政署希望藉由增設鑑識單位、提升一線刑警階級,做為科學辦案及刑事訴訟修法的因應措施,提高警方辦案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