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官員上繳6000万元禮金算什么成效
【大紀元8月28日訊】 据《人民日報》昨日報道,今年1至6月底,19個省(區、市)共有10319名領導干部主動上繳現金、有价證券和支付憑證共計6246万元,查處違紀人員 359人,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穩步前進,取得新的成效。26個省(區、市)查處參加賭博的党員干部4627人,党員干部參加賭博的歪風得到有效遏制。
在半年時間里,有這么多的干部“主動上繳”這么多的現金、有价證券和支付憑證“好東東”,也似乎說得上是“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成效”。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樣的成效未必就值得欣喜,反倒是透出几分尷尬來。領導干部收受財物以后,有三种選擇:一是笑納,二是拒絕,三是先收下來再“主動上繳”。在這三种情況中,“主動上繳”的比例能有多高?沒有人統計過,想來只不過是冰山一角吧。今年上半年領導干部“主動上交”6000万元的現金、有价證券和支付憑證,那么“當場拒賄”的好干部有多少呢?那些笑納賄金的腐敗分子一定就能有所減少了嗎?還有,行賄和受賄是“對合性”行為,沒有行賄者,就沒有受賄者。“主動上繳”的多了,說明送禮行賄的人也多了。領導干部雖然事后“主動上繳”了,可是在行賄人眼里,領導干部仍然是收受了賄賂,干部廉洁名聲依然是被破坏了,社會風气也仍然被敗坏了,如果這也算“成效”的話,是不是有些牽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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