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儘管中國當局已立法保護老虎等瀕危動物,但據報導,黑龍江一家飯店公然以老虎肉招徠,辣炒一盤八百元人民幣。
根據黑龍江生活報今天的報導,這家飯店在海林市橫道河子鎮,名為虎福樓飯莊。
據報導,該報記者日前偶然進入餐館時,老闆向記者推薦虎肉,並表示來源是距飯店不足一公里的國家東北虎繁育基地─橫道河子東北虎林園。
本月十一日,記者再次前往飯莊,服務員向他們表示,虎肉八百元一盤,一斤則要三千五百元。
飯莊人員還向記者保證,肉是真的老虎肉,可以拿去化驗。
不過,這位服務員表示,由於有關方面禁止他們以老虎肉為菜名,因此,他們稱為「山貓肉」。
除了虎肉外,這家飯莊還出售虎骨酒,包裝上沒有廠名廠址,只有「壯骨酒」三個大字,大字下方印了一行小字:橫道河子東北虎林園。
被問到餐館為何可以取得老虎肉,服務員說,「我們老闆和場長關係好,場長只供應我們家。」
據稱,服務員所說的場,指的是「橫道河子貓科動物繁育飼養場」,它與「橫道河子東北虎林園」是一個單位;而虎福樓飯莊也是飼養場承包給個人經營的。
據報導,橫道河子虎園地區附近老百姓對在當地能吃到老虎肉的說法並不感到奇怪。
鎮內一家飯店的老闆說,如果虎園裡有人,五百元就能買到一斤虎肉。
但報導也表示,橫道河子飯店裡賣的虎肉是真是假,在當地的說法並不一致。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說,那些虎肉都是假的,都是用虎尿泡過的牛肉。
該報記者曾拿著一塊未烹製的「虎肉」到東北農業大學生命科學院求證,但院方表示,學校現有資料庫還沒有掌握東北虎的基因族譜,如果想通過DNA馬上鑒定出是否老虎肉,暫時有一定困難。
根據中國現有法律,非法獵捕、殺害中國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