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徐州房管局掩蓋造假黑幕
【大紀元8月26日訊】為了樹立社會誠信,弘揚社會正气,揭露徐州市房管局与嘉隆物業公司聯手造假黑幕,王培榮在長期舉報無效的情況下,三次“民告官”,先后把建設部、徐州市房管局、徐州市政府告上法庭,但“民告官”的路十分艱難,与違法行為作斗爭的成本太高。相反,違法行為的人能從違法行為中得到好處。請您關注這种現象。為了掩蓋造假黑幕,徐州市房管局被迫取消了曾騙取全國物業大獎的物業公司從事物業資格。2005年8月25日,《徐州日報》發布徐州市房產管理局公告:嘉隆物業公司年檢不合格。騙取全國物業大獎的嘉隆物業公司被取消從事物業資格。但沒有依法對嘉隆物業公司進行必要的處罰。
一、非法的官辦企業徐州嘉隆物業公司違法活動無人查處
從1988年7月開始,中共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党政机關不能辦企業。徐州一些党政机關竟敢對中共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置之不理,如:在2000年非法的成立的徐州市政府官辦企業徐州嘉隆物業公司。徐州嘉隆物業公司偽造風華園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而且也是在既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資質證書情況下,徐州嘉隆物業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開始在風華園開展非法物業工作。徐州嘉隆物業公司為取得一等的物業收費標准,与徐州市房管局聯手造假,騙取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的稱號。2004年6月30日,嘉隆物業离開風華園,至今有大量物業資料不移交,導致目前物業無法正常工作。也不移交屬于業主的約40万出租房租金,業主委員會多次向徐州市房產管理局舉報,徐州市房產管理局不查處。法律有明文規定的物業管理資料、業主財產移交這樣一個小問題,市政府孫坤副秘書長二次開專題會,責成市房管局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市委書記、市長多次批示,責成市房管局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陳美行親自出馬,責成市房管局20天內限期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徐州市房產管理局對不查處嘉隆物業公司,使國家的法律法規變成廢紙一張。徐州市房產管理局身為國家的政府机關,党和政府賦予你權力,理應依法行政,但作為先后三次被建設部表彰為全國房地產業管理先進單位徐州市房產管理局,為什么不依法行政,反而為嘉隆物業公司違法亂紀撐起保護傘。嘉隆物業公司不但把騙取的建設部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作為撈取不法利益的資本,而且也作為嚴重違規違法而不受任何處罰的資本,什么法律法規,什么行政机關的管理,一律不予理睬。一個嚴重違規違法的嘉隆物業公司,它的所做所謂破坏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破坏了市場公平競爭和誠信。嘉隆物業公司騙取建設部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不但失去其先進示范作用,違背建設部“樹立了一批优秀物業管理項目典型,對推動建立物業管理体制、提高全國物業管理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的評獎初衷,反而成為嚴重違規違法的嘉隆物業公司撈取不法利益的資本,掩蓋嘉隆物業公司破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破坏市場公平和誠信行為,不但使嘉隆物業公司破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破坏市場公平和誠信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且成為全國物業管理的示范,在社會上引起惡劣影響。
二、狀告建設部,建設部取消了“國家級大獎”
建設部頒布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實施《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標准》的有關文件規定:申報基本條件之一必須是“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稱號一年以上”。“各地應在每年7月30日前將參加全國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驗收的項目名單及《全國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申報表》報建設部。”風華園業主上房時間為1999年12月,7月30日前把有關材料報建設部,風華園建成不到八個月,更不可能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稱號一年以上。徐州嘉隆物業公司為取得一等的物業收費標准,与徐州市房管局聯手造假,騙取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的稱號。2004年6月17日,風華園業主委員會向全國公開招聘物業公司成功,落聘的徐州市嘉隆物業公司,其沒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私刻公章偽造物業合同的公司騙取國家大獎的嚴重違規違法真相大白。徐州風華園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于2004年10月21日狀告建設部,要求撤銷嘉隆物業公司騙取的建設部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該舉動得到了北京大學憲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溫恒國、碩士研究生余忠堯幫助,二人作為代理人為王培榮提供無償法律援助,詳情請看10月26日《中國青年報》的報道:小區一等收費沒有一等服務 徐州業主狀告“國家級大獎”(詳情請看网頁://zqb.cyol.com/gb/zqb/2004-10/26/content_973653.htm)。王培榮狀告建設部,但法院以与王培榮沒有利害關系為由裁定不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頒發建住房[2005]6號文件,取消江蘇省徐州市風華園“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詳情看网址://www.cin.gov.cn/indus/file/2005011401.htm。但是,王培榮認為:沒有營業執照、私刻公章偽造合同的嘉隆物業公司騙取國家大獎,目的是為了騙取全市最高的物業收費標准,建設部應該撤銷嘉隆物業公司騙取的建設部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消除不良影響,而不僅僅是2005年的取消“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稱號。建設部應該公開通報查處嘉隆物業公司弄虛作假騙取全國物業管理最高獎的結論,追究弄虛作假者責任,對因騙取全國物業管理最高獎后所得到的好處,如一等收費標准,應撤銷;嘉隆物業公司在管理(建筑面積33万多平方米)風華園期間一直沒有相應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違反建設部頒布2000年1月1日實施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應認定為非法行為。查處徐州市房產局作假行為:徐州市房產局在幫助沒有營業執照、私刻公章偽造合同的公司徐州市嘉隆物業公司騙取了建設部2000年“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的稱號的同時,徐州市房產局也騙取全國先進單位稱號。
三、全國物業資質行政第一案,揭露徐州市房管局、物業企業造假黑幕
徐州嘉隆物業公司既沒有資質證書,也沒有營業執照,私刻公章,于2000年4月20日,与其股東單位徐州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偽造風華園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而且也是在既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資質證書情況下,徐州嘉隆物業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在風華園開展非法物業工作。作為物業公司的監管部門徐州市房管局,對嘉隆物業公司在風華園小區違法活動不但沒有查處,反而在嘉隆物業公司在風華園小區違法活動后一月,徐州市房管局于2000年5月25日頒發給徐州嘉隆物業公司《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是為了嘉隆物業公司在風華園小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在風華園小區繼續違法開展物業活動,徐州市房管局是嘉隆物業公司在風華園違法活動保護傘。徐州市風華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受風華園上千名業主聯名簽名委托授權,起訴徐州市房管局,要求法院撤消違法的物業管理公司資質證書,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8日已立案,据了解,本案是這方面問題的全國第一案。2005年5月23日,徐州鼓樓法院開庭審理。即使在法庭上,徐州市房管局不但沒有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反而想盡辦法狡辯,百般抵賴,以到達掩蓋造假行為、包庇嘉隆物業公司繼續違法開展物業活動及侵吞風華園業主財產的目的。在庭審時,徐州市房產管理局向一審法院提交偽造的證据:2000年5月22日嘉隆物業公司与徐州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簽定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該合同系偽造,而且偽造特征十分明顯:合同書沒有徐州嘉隆物業公司公章,合同中法人姓名也寫錯,看看徐州市房產管理局2000年5月25日頒發的關于徐州嘉隆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可知,把當時的法人李玉珍寫為“李玗貞”。2005年7月15日,徐州鼓樓法院以与王培榮沒有利害關系為由駁回王培榮的起訴。2005年7月21日,王培榮向徐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四、風華園小區一万多業主起訴徐州市政府、市房管局等三部門
法律有明文規定的物業管理資料、業主財產移交這樣一個小問題,市政府孫坤副秘書長二次開專題會,責成市房管局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市委書記、市長多次批示,責成市房管局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陳美行親自出馬,責成市房管局20天內限期解決,市房管局不解決;2005年7月10日,風華園業主大會全票通過提案:“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聘請律師,以全体業主的名義,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相關部門及開發商,爭取解決社區內的自來水、暖气、維修基金和嘉隆物業卷走的約40万元房屋租金等遺留問題。”依据風華園業主大會全票通過提案,為爭取解決嘉隆物業卷走的約40万元房屋租金、物業資料移交遺留問題。2005年7月21日,業主委員會代表風華園小區一万多業主,起訴徐州市政府、市房管局等部門。但至今沒有收到法院能否立案的書面材料。
五、市政府剝奪房管局執行國務院及部委文件權力?
2005年7月24日,業主委員會給市委書記信箱寫信,反映風華園業主委員會是被徐州市房產管理局逼上梁山,才起訴徐州市政府,并請徐鳴書記調解。徐鳴書記十分重視,親自批示責成市房管局查處。2005年8月10日,市房管局物管處曹輝處長把不解決約40万元房屋租金、物業資料移交問題責任推給市委、市政府。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有關文件規定的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的行政處罰權,在徐州被市政府文件剝奪了,我們無法執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有關文件。風華園業主委員進入一個迷宮:市委、市政府領導一次又一次把風華園物業管理資料、業主財產移交這樣一個小問題交給行政主管部門徐州市房管局物管處解決,但物管處曹輝處長稱市政府剝奪房管局執行國務院及部委文件權力,我們無法執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有關文件。風華園業主委員會應該找誰?信誰的話?
王培榮聯系方式:徐州市中國礦業大學理學院(兼風華園業主委員會主任)電話:0516-3884475 E-mail:peirongwan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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