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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新聞

買書概不退換?消基會:違法!

【大紀元8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柯力心、楊雅民╱台北報導〕買書「概不退換」?契約恐無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十六家書店與量販店退換書狀況,以三民書局表現最好,紀伊國屋則有改善的空間。消基會主張,所有書都可以退換,否則消費者可主張契約無效。

台大經濟系教授許振明日前在台大附近為兒子買書,發現買錯書想退貨,才幾分鐘,書店竟然表示要收五%的手續費。許振明說,因為自己是台大教授常常買書,「用了特權」,老闆才願意退,一般的消費者恐怕更難退書。

消基會調查十六家書局、四家量販店退換書情形,發現五家書局未張貼退換書資訊。

在退書部分,新陸及三民書局的規定,對消費者較有利;上達書局不接受消費者退貨。書鄉林甚至要求加收五%的手續費。在換書部分,三民書局及何嘉仁對消費者較有利,紀伊國屋則不利。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表示,部分書店宣稱「概不退貨」,已違反契約公平原則,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不過被點名的書店和大賣場業者都表示,儘管退書規定從嚴,但衡量實際狀況,還是可以從寬退貨。

建宏書局財務經理林玉雲指出,消費者只要在七天內憑發票,便可換書或退款。但她指出,有一些「澳」客,買書回去影印所需部分後,再拿回書店換書,如法炮製好幾次,門市就會堅持不能換書或退款。

大潤發公關何默真指出,書籍、軟體和CD由於牽涉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所以只能換貨,但若消費者真的買到瑕疵品還是可以從寬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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