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為向未經批准缺勤的救生員發通知信,表示不會給他們發工資一事回應。
康文署指,政府絕對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罷工權利和自由。署方對參與罷工的同事不發放缺勤時段的工資,是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有關的僱傭合約條文進行,這是合法及合乎情理的;與基本法的罷工權利和有關條例並無牴觸。
有關通知信只是向員工清楚解釋不獲發薪的安排。存檔為使人事及會計部可準確地根據個別有關記錄而對同事的薪酬作出相應的調整。
今次的安排,與在2004年由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起的兩次工業行動中,署方對未經批准缺勤的同事發出通知信及不發放他們缺勤時段的工資是一致的。
8月22日署方向8月1日未經批准缺勤的員工發出通知信,解釋了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的條文。今次的安排獲得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