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日前才因「功夫 2」影片與周星馳發生糾紛的影星黃聖依,屋漏偏逢連夜雨,最近又被一家北京影視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黃聖依解除一項代言人的合約,並要求賠償因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據瞭解,這家影視公司跟黃聖依簽了一項替指定商品代言合約,並支付了四十萬元人民幣的酬勞金,今年7月中旬,黃聖依答應參加一項代言活動,主辦單位也作了安排,但是她卻沒有依約出席。
原告指出,這一嚴重違約行動,造成他們被人認為是故意虛構事實,炒作渲染效果,活動徹底失敗,投入的活動成本完全損失,還使企業形象和商業信譽遭受巨大損害。
因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有委聘合約,並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已支付酬金,跟賠償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