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頭遺留體內18年 四川男子要求醫院賠償
【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中國四川瀘州市一名男子,幼時在醫院接受注射後,針頭遺留體內,至今十八年,一直無法取出。近日考上大學的受害人控告醫院構成傷殘,要求賠償三萬餘人民幣,以補償身心痛苦。
中國法院網今天報導,今年十九歲的原告洪浪(化名),於十七日向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控告為他注射的醫院,法院已接納他的訴狀。
據稱,一九八八年二月十五日,當時只有一歲零三個月的洪浪,由父親抱到瀘州某醫院針灸理療門診部作左臀部肌肉注射,但醫護人員操作失誤,針頭遺留體內。
同年四月一日,院方向洪浪家人出具證明,承認針頭脫落並遺留在洪浪臀部深處的事實,並允諾永遠承擔責任。
報導表示,今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九日,洪浪再到該院接受取針手術,但醫生仍未能取出針頭。
據稱,過去十八年來,遺留在體內的針頭嚴重影響洪浪的生長發育及運動,運動強度稍大,左臀及左大腿就會疼痛。
此外,洪浪幼年時常因為疼痛而難以入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