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二十二日電)近年來,兩岸的金融交流與合作雖有增多趨勢,但台灣金融業界到中國大陸發展依然存在障礙。時至今日,台灣的銀行只能設立代表處而不能升級為分行正式營業,不僅不利於台商在兩岸間建立起正常的資金流動機制,廣大台商也因為資金問題難以妥善解決,使得投資風險相對增加不少。
中國官方最新資料顯示,台資金融企業在中國大陸的代表機構日益增加,截至今年三月底,共有七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了七個代表處,十二家台資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了十七個代表處。
自二零零一年台灣的銀行獲允許赴大陸設立代表處以來,先後有八家銀行向大陸提出申請,其中一家(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撤銷申請。
目前共有七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了七個代表處。分別是:成立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的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上海代表處和彰化商業銀行昆山代表處;成立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的合作金庫銀行北京代表處和華南商業銀行深圳代表處;成立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北京代表處、台灣土地銀行上海代表處和第一商業銀行上海代表處。
在證券方面,官方資料顯示,自一九九七年起至今,大陸共批准了十二家台資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了十七個代表處。分別是:群益證券上海代表處;元大京華證券北京、上海代表處;寶來證券上海代表處;倍利國際證券上海、深圳、北京代表處;統一證券上海代表處;建華證券上海代表處;金鼎證券上海、北京代表處;日盛證券上海代表處;元富證券上海、深圳代表處;京華山一北京代表處;大華證券上海代表處;太豐行證券上海代表處。
北京台商協會秘書長陳國原說,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非常重要,希望未來除常規的業務外,應儘快爭取經營人民幣業務,以進一步解決台商的資金問題。
對於中國方面核准台灣的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一事,在北京從事金融業的一名台商也表示肯定。不過,他指出,台灣業者原本期待代表處設立之後的兩年內能夠升級為分行的願望都落空了,目前台灣的銀行到大陸發展問題仍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
不願具名的台商說,台灣銀行界希望大陸有關方面能對台資銀行進軍大陸降低標準。因為,開放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有助於台商擺脫融資困境,節省資金經由第三地的成本,台灣的銀行也可掌握當地台商的營運狀況,便於台灣的銀行在融資後的管理,全面保障債權。
二零零二年一月,大陸公佈「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外商獨資或合資銀行要申請設立分行,須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經營三年以上才有資格升為分行,成立分行三年後,才可吸收人民幣業務;外資銀行(包括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銀行,母行資本額須達二百億美元以上。目前,符合二百億美元資本額資格的台資銀行幾乎沒有。
而在新公佈的管理辦法中,大陸也允許外資得以申請前一年總資產一百億美元為條件,直接在大陸設立獨資的子銀行,但台資銀行的申請條件與這一門檻相距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