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今天審議確定明年九十五年度全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總額四千二百零四億元,較今年度增加四十三億元,也較明年度法定下限教育經費四千零二十一億元超出一百八十三億元,教育部長杜正勝認為這對整體教育事務的發展有助益。
教育部表示,這四千二百零四億元若與中央第三年專案補助各縣市教師退休經費六十億元併計,則達到四千二百六十四億元,這還未含地方相對應提撥額度,顯示政府在維持教育經費穩定成長的努力。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明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預算籌編時的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並由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負責計算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應分擔數額及一般教育補助經費,委員會今天召開九十四年度第二次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教育部長杜正勝主持審議並作成決定,將於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由行政院函送各級政府據以依法編列九十五年度教育經費預算。
教育部指出,政府近年歲入穩定回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也隨之逐步成長,今天出席委員一致共識,確定九十五年度全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總額編列為四千二百零四億元,較前一年度即今年度的四千一百六十一億元增加四十三億元,也超過法定下限的四千零二十一億元達一百八十三億元之多;如再加上中央專案補助各縣市教師退休經費的六十億元,則明年度教育經費總額至少將達四千二百六十四億元。
與94年度相比較,教育部主管編列數額為一千四百零五億元,增加二十億元,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為五百九十七億元,增加十三億,再加上專案補助縣市教師退休經費則為六百五十七億元,地方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應分擔數額為二千二百零二億元,增加十億元。
其中,地方政府應分擔數額是由委員會參酌各縣市財政能力及自有財源變動情形,作為估算九十五年度應分擔數額增減的依據。各縣市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是由各縣市自有財源編列,並不含教育部另行撥給的特定教育補助經費。
從以上各項教育經費數額分析,中央合計教育部主管及對地方一般教育補助經費應編列二千零二億元,地方合計接受中央一般教育補助及應自行分擔教育經費應編列二千七百九十九億元。
另外,中央預算編列數如再加上對縣市教師退休專案補助則達二千零六十二億元,地方政府預算也需相對編列各縣市教師退休專案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