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一日電)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提高廢電池回收率,提出「以舊電池換購新電池」的構想,面對外界不便民的質疑,環保署長張國龍今天表示,這項構想目前僅是評估的方案之一,環保署會儘速進行問卷調查,如果全民都願意配合的話,才會實施。
根據統計,台灣消費市場的碳鋅及鹼性電池,每年用量高達三億四千萬顆,不過,整體廢電池回收率卻不到二成;環保署因此有意推動消費者須拿舊電池、才能換購新電池的強制回收制度。
張國龍表示,國內的廢電池回收制度已經建立許久,但是回收率卻一直無法有效提昇,僅有百分之十七左右,環保署才有意提出包括「保證金制」、「以舊電池換購新電池」及「集滿一定數量廢電池可換新電池」等三項新構想,希望能提高廢電池的回收率。
他指出,像水銀電池、鋰電池本身的毒性相當高,對環境所造成的傷害,清除的成本也非常高,有些甚至於是常期性的污染,像重金屬的污染便幾乎沒有分解的可能,所以,環保署希望透過各種不同的回收制度設計,來減少廢電池未經妥善處理,而流入焚化爐、掩埋場的機會。
張國龍說,以買新電池要拿舊電池去換為例,可能有很多民眾會覺得不方便,因此,環保署會透過不同的管道去作評估,也會進行問卷調查,如果全民可以接受,這當然會是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可以達到幾近百分之百的回收率。
至於來自消費者保護團體「擾民」的質疑,張國龍則認為,消費者權益的永續是建立在社會的永續上,任何一項消費產品也都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消費者保護團體不應只放大消費者的權益,而應同時也顧及消費者的社會責任。
張國龍強調,環保署未來會在三個評估方案中擇一實施,由於目前國外並沒有國家實施類似的作法,如果全民都願意配合、接受新制度的話,相信台灣就能夠在廢電池的回收上,比先進國家更先進;但政策是否真能上路及實施期程,則仍需視民眾的接受度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