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那年,奧古斯丁的父親不幸死了。(他的父親在死前不久,接受奧氏母親的肯求,而領了洗成為一位基督徒。)
由於親友的資助,他終於又踏上旅途,到他父親生前希望他去求學的迦太基(Garthage)城。在這座充滿著邪惡風氣的城市裡,奧古斯丁一面研究修辭學,一面也深受一該城惡劣風氣的影響,開始過上放蕩的生活:
「我到迦太基後,覺得到處充滿著違法而沸騰的歡樂情場。我雖然還沒有正式戀愛,但我已經陷入熱戀的愛情裡。醉心於去戀愛的我,還嫌自己愛得不夠強烈。我正在找尋去戀愛的對象,因為我是如此的陷入熱戀的愛情裡。我討厭過一種平凡的生活,和一條沒有陷阱的道路。……因此,我的靈魂是不健全的,真可說是滿目瘡痍;所以我專想從物質上,尋找刺激。……」(註8)
不久奧古斯丁便和一女子戀愛並且祕密的與她過同居的生活。二年以後生下一個兒子,取名叫:阿德奧塔杜斯(Adeodatus),其字意是指:神所賜,他認為其子乃神所賜,為了紀念其子的誕生,故取此名。
十九歲那年(西元三七三年)奧古斯丁由於專研「修辭學」,所以按照進度,他須讀西塞羅(Cicero, 106-43 B.C.)的作品《赫爾唐西》(Hortensius)。這本書勸人要重視「哲學」,也因此這個讀物改變了他的心靈趨向,使他開始追求「真理」(Truth),熱愛「智慧」(Wisdom)。因為「哲學」(Philosophy)這個字的希臘文本意就是指:「愛智慧」(Loving Wisdom)。
於此同時,他也開始讀了《聖經》,但他當時並末能進入狀況;他說:「……我覺得這本《聖經》,不是一個驕傲的人所能了解的,也不是小孩所能領會的。粗看之下,似乎平凡得很。但是,你越研究,就越覺得它的高妙:到處充滿著神妙之氣。我自然無法進入其境,也不肯俯首讀它……當我第一次讀《聖經》時,我認為這本書,根本不值得和西塞羅的偉大作品相提並論。我的傲氣使我輕視《聖經》的簡陋,因為我並末能滲透到它的精髓裡。當知讀這本書的人,越是覺得自己渺小,越能進入佳境,然而我的內心充滿著傲氣,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大人物。」(註9)從奧古斯丁的這段告白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見,許多古代留下的所謂「經典」,並不只是供我們閱讀,更重要的是:供我們去用生活體驗來「印證」(Identify)。
當時的迦太基城,正是摩尼教(Manichaeism)盛行的日子,該教的創始者,——摩尼(Manes)是一位波斯人,生於西元二一六年至二七六年間。他混合了東方的異教思想和基督教思想提倡所謂「善惡二元論」。他更利用左羅亞斯特(Zoroaster, 又名叫Zarathustra,是紀元前六世紀的波斯人,是一位非常著名的預言家和宗教家)的絕對二元論:「善」與「惡」的永恆之爭,作為宇宙與人生的全部過程。
該教認為:宇宙之爭中有「光明」與「黑暗」之對立;人類自身之爭中有「精神」與「肉體」之對立。精神象徵著「善」;肉體象徵著「惡」。在宇宙之爭中,「光明」總是希望能勝過「黑暗」。故在人類之爭中,如果要「精神」戰勝「肉體」的話,人就必須要能避「惡」向「善」,守齋克己,節制肉慾。
這種二元論的學說,在當時頗能滿足奧古斯丁追求真理的熱望。因為他自己就深深的感受到「精神」和「肉體」之爭,時常使他陷入痛苦的深淵。加上摩尼教徒們,將一種不受信仰駕御的自由哲學,灌輸給奧古斯丁。而且該教的人士 從基督教的《聖經》中,找出許多自相矛盾之處。所以致使奧古斯丁,希望能從該教的思想中,找出能對宇宙的自然奧祕現象提出合乎所謂「科學精神」的詮釋。
如此,使奧古斯丁在「摩尼教的思想」裡徬徨了十年之久。直到後來才提出對摩尼教的質疑。本文整理自:《自我覺醒的卑微種子》 石朝穎 著@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