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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詐手續費 年暴利破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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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員林警方昨日破獲「假貸款、真詐財」集團,逮捕包括主嫌王泓寓等15名嫌犯,警方調查,該集團假借銀行名義在媒體刊登貸款廣告,再以各種理由向欲借款民眾索取手續費等費用,被害人不但借不到錢,錢還被該集團榨光,讓被害人經濟狀況雪上加霜,初估該集團成立短短2年,獲利已超過上億元。

員林警分局刑事組與彰縣刑警隊六組30多名偵查員前天下午直搗該集團台中市辦公室,現場成員在座位上埋首「認真」工作,警方順利將所有成員一網打盡,帶回現金約200萬元、上百支手機、電腦、帳冊、教戰手冊等,並帶回因詐欺案遭通緝的主嫌王泓寓(39歲 )及旗下3女、11男成員,警方昨午訊後將15人全都依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低利貸款廣告引人上鉤

警方調查,以王泓寓為首的集團,假借銀行名義,在報紙刊登低利貸款廣告,偽裝成銀行專員的成員在接獲被害人電話後,分5階段詐財,首先要求被害人匯入3000至5000元不等的契約書工本費到指定人頭帳戶,隨後又以被害人信用不良為由,要求繳交8000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向法院辦理強制執行公文,才能通過借貸案。

之後,集團成員再與被害人聯絡,表示法院強制執行公文需辦理2份,要求再繳一次費用,若被害人仍持續匯款,第4階段則由成員假冒國稅局人員,要求繳納貸款稅金1萬5000元至3萬元,若被害人仍未起疑,再要求繳交與貸款金額相同的印花稅。

手續費「積少成多」

警方表示,該集團徹底秉持「積少成多」原則,將被害人榨光光,許多人甚至四處借錢,即使只籌到1、2000元,集團成員仍要求被害人「有多少匯多少」,不足部份則「慷慨」表示可以先代墊,讓許多原本手頭拮据民眾經濟狀況更雪上加霜。

根據車手指出,平均每天可領20萬元現金,以此估計,該集團每月業績可達5、600萬元。

主嫌自稱被害才害人

〔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8年前,詐騙集團主嫌王泓寓,即因詐欺案件遭法院通緝,昨面對警方偵訊時,一副誠懇與無辜的模樣,表面上配合警方偵辦,但供詞卻避重就輕,甚至自稱曾是被害者,意圖博取同情。

警方更表示,該集團今年4月間搬遷至台中市精誠街某大樓2樓,每月租金高達20萬元,1樓則以一間呈半休業狀態的服飾店為掩護,而服飾店內竟放一盆署名內政部長蘇嘉全祝賀「駿業興隆」盆栽,警方嚇了一跳,經詢問後,才得知原來是該集團成員為了充場面而自行以部長名義訂購。


王泓寓外表斯文,辦公室座位後方還設置典雅的佛壇,供奉西藏密宗,警訊過程中,王嫌知道警方蒐證齊全,不可能脫罪,一開始坦承犯罪,但強調原從事成衣批發,生意失敗欠下數千萬元債務,在報上看到貸款廣告,竟被騙數十萬元,身分證還遭人冒用,走投無路下,決定成立詐騙公司,希望藉此「故事」博取警方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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