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奎德:自由主義在近代中國(25、26)
【大紀元8月18日訊】(一)
雷震(1897-1979),字儆寰,生於浙江長興,學生時期即加入中華革命黨,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政治學系,主修行政法與憲法。1926年返國。曾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教育部總務司長,抗戰時期擔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1946年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同各黨派(包括共產黨)和無黨派社會賢達聯絡溝通。雷還是黨中央監察委員,並獲選為制憲國大代表,親身經歷了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制憲的全過程。
1949年底﹐國民政府敗退台灣後,11月20日,《自由中國》半月刊創刊,時在赴美國途中的胡適應邀為刊物擬定了四條辦刊宗旨,並擔任名義上的“發行人”,雷震任社長,毛子水任編輯部總編輯。編委包括毛子水、王聿修、申思聰、李中直、杭立武、金承藝、胡適、夏道平、殷海光、許冠三、崔書琴、張佛泉、黃中、雷震、戴杜衡、瞿荊洲和羅鴻詔等人,為自由派學人的一時之選。刊物由雷震負責實際運作,主旨在傳播民主自由,未幾,即成為銷量最廣的政論雜志。
開初一年余,被稱為‘各黨各派之友’的雷震由於在政府內外的廣泛人脈,故當局與《自由中國》基本上相安無事。但是,自1951年6月,因刊出夏道平執筆的社論一文﹐針對政府金融管制引起的一宗情治人員貪污枉法情事加以抨擊,雜志開始遭到黨政軍三方面的壓力。該期出刊第三天,情治人員就闖入雜志社,逮捕一編輯,並留下三名特務予以監視。雷震遂與多位黨政要員商討,他們建議再發一篇社論加以平衡,雜志便以《再論經濟管制的措施》為題又發了一篇社論,其觀點基本又退回到金融管制的原點。但這時遠在美國的胡適見到這兩期刊物後,大為不滿。1951年8月11日,他致函雷震:“……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我看了此文,十分佩服,……以說是《自由中國》出版以來數一數二的好文字,……忽然來了‘四卷十二期’的‘再論經濟管制的措施’,這必是你們受了外力壓迫之後被逼寫出的賠罪道歉的文字……我正式辭去‘發行人’的銜名,一來表示我一百分贊成‘不可誘民入罪’的社評,二來是表示我對於這種‘軍事機關’干涉言論自由的抗議。”雷震本來就憤懣在心,胡適的來信正好成反擊的利劍,他將信的全文刊發在《自由中國》上。這再度引起了情治單位的不滿。自此事件開始,《自由中國》於當局的關系開始連鎖演變,一發而不可收了。
接踵而來的,是執政黨對教育界控制與反控制的沖突。當年在台灣,當局不僅在校園內散發黨部宣傳讀物,還要求每個學生背誦“三民主義讀本”、“總理遺訓”、“總統訓詞”,其強制灌輸的“黨化教育”激起反彈,學生、家長無不怨聲載道。1954年5月底,三位家長投書《自由中國》,對“黨化教育”嚴重干擾學校的正常教育,提出激烈批評:
“……真正的課業,反而丟在一旁……我們的教育應該是自由的教育,而不是任何一黨包辦的黨化教育……全省的公立學校,都是用納稅人的錢來辦的。教育當局和救國團不可借教育之名而行黨化之實……”(《自由中國》,1954年第11卷第12期)
此舉終於令當局勃然大怒。1954年12月,蔣介石以“不守黨紀,影響國民黨名譽”為由,下令開除雷震的黨籍。“骨鯁之臣”終於與當局分道揚鑣了。
此後,《自由中國》的言論節節升高,不僅於1956年10月,傾力推出了由胡適、徐復觀、毛子水、夏道平、陳啟天、陶百川、王世傑、雷震等人的16篇文章組成的對蔣介石的“祝壽專號”,忠言直諫,反對蔣氏三連任總統的違憲意圖,勸告蔣介石盡快結束獨裁專制,逐步實施憲政民主。如此祝壽,撼動人心,酣暢淋離,連銷九版,一時洛陽紙貴,造成政界學界轟動。自然,緊隨而來的,就是當局的經濟封鎖和政治圍剿了。
(二)
從1957年7月開始,《自由中國》連續8個月推出「今日之問題」的15篇社論系列,全面檢討了上世紀五十年代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從政治到經濟的各方面問題與症結,並在最後直達問題的總關鍵——反對黨問題。
“反對黨問題”的出刊表明,雷震不僅透過《自由中國》發揮知識分子的言責﹐更企望以行動結合台灣的本土精英,他計劃於1960年准備籌組一個反對黨——「中國民主黨」,以組黨的實踐活動召喚政黨政治。於是,雷震從“坐而言”走向了“起而行”。這一行動,終於徹底開罪了當局。1960年9月4日,國民黨當局以「知匪不報,為匪宣傳」的罪名起訴雷震,並處以十年徒刑,此即轟動一時的「雷震案」。《自由中國》編輯傅正、經理馬之肅、會計劉子英等一同被捕。
其時遠在美國的胡適,驚聞雷震被捕,痛心疾首,立即在九月四號當天,向當時的行政院長陳誠發出電文,指責國府“必將蒙摧殘言論自由之惡名”。專電曰:「台北外交部請轉陳兼院長辭修兄:九00號電敬悉。今晨此間新聞廣播雷震等被逮捕之消息,且明說雷是主持反對黨運動的人,鄙意政府此舉甚不明智,其不良影響所及可預言者,一則國內外輿論必認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懼並挫折反對黨運動,二則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國雜志當然停刊,政府必將蒙摧殘言論自由之惡名,三則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評政府與謀成立反對黨皆與叛亂罪名絕對無關,雷儆寰愛反共,適所深知,一旦加以叛亂罪名,恐將貽笑世界,今日唯一挽救方式,似只有專電所謂遵循法律途徑一語,即將此案交司法審判,一切偵審及審判皆予公開」。
在台灣,由於雷震的被捕,《自由中國》實際上已無法再辦下去了。《自由中國》半月刊總共存活了10年9個月又10天,前後共出刊260期。而出刊這10年,正好橫跨上世紀整整一個五十年代,這也是國民黨自大陸退守台灣後,在政治上風聲鶴唳、危機四伏的最初10年。
1960年10月22日,胡適曾對記者表示:外傳《自由中國》的編委們有意請他擔任發行人主持復刊,他從未接過相關信函,也無人和他談過此事(《胡適先生年譜初稿長編》,3343頁)。不過,胡適先生又說:“一種雜志為了爭取言論自由而停刊,也不失為光榮的下場……”唐德剛說,雷案之後,胡適好像一下子老了30歲。1961年陰歷5月26日雷震65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裡的詩(桂源鋪)贈予雷震:“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第二年的1962年2月24日,胡適就因心髒病而去世了。
對台灣民主憲政發展來說,雷震,是一位承前啟後的人物。直至上世紀80年代,台灣所有重要的政治議題都是根據《自由中國》的言論來闡述或界定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對台灣政治體制和社會關系所引起的問題,在出刊10年期間幾乎都曾論及……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台灣新一代不見得都讀過《自由中國》這份刊物,但所使用的語文、基本概念和陳述方式,都是從這份刊物出來的”。(錢永祥語)
回望台灣政治的風雨之路,《自由中國》所傳播的自由民主理念,已經結成“正果”。
宏觀而言,台灣的民主之路,民間的政治力量,有兩條基本的成長線索:“辦刊議政”與“參選組黨”。一條側重理念,另一條側重實踐。一條走菁英化路線,以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為主;另一條則是走草根路線,以有志實際從政者為主。不過,二者都對志同道合者的起了精神和組織凝聚的作用,一為理念的凝聚,一為人員的凝聚。雷震,在這一歷史進程中,可謂一身而二任。他先是辦《自由中國》,發揮言責;1960年,又以行動籌組反對黨,以實力制衡。也就是說,中國士大夫的“立功、立言”他都在身體力行。最後,雷震身系囹圄,以自己忠於良知的堅毅信念和道義形象,升華到了“立德”的境界。
七十年代初,雷震先生出獄後,自購墓地,除預留其夫婦二人的墓穴外,另有三座,就是專為安葬亡兒、移葬早逝的《自由中國》社同仁羅鴻詔、殷海光而建。墓園被命名為“自由墓園”。
1979年3月7日雷震病逝,享年83歲。而早在1977年,時年81歲的雷震,就已自題碑文為:
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
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雷震先生之墓
生於一八九七年六月十五日
歿於一九七九年三月七日
殷海光早在一九六九年就已去世,雷震也把他安頓在“自由墓園”。 殷海光的墓碑是由雷震親筆題寫的:
自由思想者殷海光之墓
雷震敬題一九七七年四月
時年八十一歲
《自由中國》的英魂,棲息在“自由墓園”中,應是得其所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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