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七日電)台灣教育部委託台灣評鑑協會辦理的大學評鑑,今天下午公布結果,這次共有七十六校受評,依學校性質分為九類組評鑑,每組評出「表現較佳」與「表現較弱」名單,並未將受評學校排序評等,評鑑主要目的是作為各校提升教學研究品質依據,而非作為學生選擇校系參考。
七十六所受評學校,依性質不同,分為國立一(綜合型國立大學)、國立二(近年來新設或改制的國立大學)、私立一(以文法商為主的私立大學)、私立二(以自然、工程為主的私立大學)、私立三(近年來新設或改制的私立大學校院)、師範組(以師範教育為主的公立大學)、醫學組(以醫學院為主的大學)、藝體組(藝術、領域為主的大學),另外,軍警組因為性質特殊,這次並未納入評比。
此次評比每校評鑑項目共計十二項,包含六個校務評鑑項目,以及六個專業領域(師資、教學、研究)表現。
校務評鑑項目是: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學生事物)、通識教育、行政支援;根據系所專業性質區分的六個專業領域是:人文藝術與運動領域、社會科學(含教育)領域、自然科學領域、工程領域、醫療衛生領域以及農學領域。
台灣評鑑協會表示,這次評鑑除了專業領域的農學和醫藥衛生兩領域外,都是「分組、分項各自評比」,各組、各項目評比基準不同,評比結果也不宜作跨組比較。也就是,不同類組的兩所學校即使都獲評為「表現較佳」或「表現較弱」,也不代表兩校辦學成效相同。
同時,這次評鑑並沒有評等排名,以「表現較佳」及「表現較弱」方式列出學校名單,以對辦學較佳學校予以肯定,同時希望辦學較弱學校有所警惕。
這次大學評鑑報告與評比結果,將完整公布於教育部網站(www.edu.tw)以及大學校務評鑑資訊網( ua.twaea.org.tw),預定九月底再公布「評鑑總報告 」,內容包括對這次評鑑作業的檢討與建議,並對國內高等教育發展政策提出建言,參與評鑑的三百六十四位委員名單,也將在總報告中一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