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適婚而未婚人口越來越多
【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六日電)受到經濟壓力大等原因影響,台中縣政府民政局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全縣二十至四十歲適婚人口計五十四萬七千多人,其中未婚人口佔百分之五十三,未婚人口多於已婚人口。
由於二十至四十歲為適婚年齡,也是生育力最佳的階段,民政局分析,五十四萬七千多位適婚人口中,未婚人口有二十八萬九千四百三十一人,佔適婚人口百分之五十三。其中,男未婚要比女未婚來得多,男性未婚人口佔百分之五十六點六,女未婚人口佔百分之四十三點四。
二十至四十歲已婚人口共有二十五萬七千九百四十四人,其中女已婚則要比男已婚來得多,女性已婚人口佔百分之五十五,男性已婚人口佔百分之四十五。
如以二十一鄉鎮市區分,有十三個鄉鎮市的未婚人口多於已婚人口,分別是豐原市、東勢鎮、大甲鎮、清水鎮、沙鹿鎮、梧棲鎮、后里鄉、神岡鄉、石岡鄉、烏日鄉、大肚鄉、霧峰鄉以及大里市。
民政局統計,八十三年全縣適婚人口共計四十八萬四千二百五十二人,其中已婚人口佔百分之五十九(二十八萬六千九百二十人)、未婚佔百分之三十八(十八萬四千三百七十三人)。
到了九十三年,全縣適婚人口共計五十二萬三千零六十八人,其中未婚佔百分之五十二(二十七萬四千二百四十七人)、已婚佔百分之四十三(二十二萬五千六百三十三人),比較之下,台中縣十年來未婚人口上升百分之十四,已婚人口則下降百分之十六。
為何有那麼多的男女到了適婚年齡,但卻未結婚呢?民政局分析,這幾年經濟不景氣,工作不好找,結婚要養家,小孩出生後,養育費用更為龐大,受到經濟壓力壓迫,致使很多人寧願選擇不婚。
加上現在年輕一代婚姻觀念改變,覺得一旦結婚要負很多的責任,因此對婚姻感到怯步,認為只要在一起就好,不會在乎名份。
民政局表示,有的女性受高等教育機會越來越普及,經濟獨立,不少女性觀念更是前衛,高喊「只要孩子、不要婚姻」,民眾對婚姻觀念的改變,值得相關單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