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熟立法規定垃圾分類處理
【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中國大陸沿海城市在經濟快速發展後,也開始發現環保問題的重要。其中,江蘇常熟日前以行政辦法規定市民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江蘇現代快報今天報導,該市日前出台「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辦法」,規定市民不能把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扔掉,必須分類處理。
根據辦法,該市把生活垃圾分為四類收集:可燃垃圾,包括廚餘、果皮和紙類等;不可燃垃圾,包括廢玻璃和廢金屬等;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和過期藥品等;大件廢棄物,包括舊家具等。
新辦法推出後,常熟各垃圾收集點都必須設立三個類型收集箱,其中綠色收集箱收集可燃垃圾,黃色收集箱收集不可燃垃圾,紅色收集箱收集有害垃圾。
報導沒有說明大件廢棄物的收集方法,也沒有具體說明當局如何執法,譬如是否會強迫性執行,或處分違法者。
在中國大陸的一些沿海城市,市面上的垃圾箱也像常熟市的規定一樣,分類回收垃圾,但似乎作用不大,市民還是隨便扔掉東西。
垃圾分類處理是現代社會的大趨勢,但在執行上也相當困難。就以香港為例,一直嚐試用分類方式處理生活垃圾,但至今沒有一套完整辦法。
最近有報導說,香港當局可能學習台灣處理垃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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