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5日訊】生育自由和言論自由、遊行示威自由、遷徙自由都是人類的基本自由權利,這些權利,國人要積極爭取,當這些權利受到侵犯時,應該起而抗爭。
**除了中國都尊重生育自由**
環顧世界,可以看到,除中國大陸,各國都尊重國民生育自由權利。前年,香港一位大學教授許志偉先生,到山東大學,參加了哲學院主辦的“新世紀論壇”,做了一個涉及生育問題的報告,報告後我問他,世界上有哪些國家實行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的政策?有哪些國家實行強制墮胎?他回答道,沒有一個國家實行像中國這種政策,有的國家是禁止墮胎的,很多國家有禁止對大月份胎兒墮胎的法律。他們認為妊娠28周以上的胎兒,已經是一個成熟的生命,其生命受到政府和醫生的保護,除繼續妊娠會危及母親生命安全,並經醫生開具診斷證明,絕對不准對大月份胎兒進行墮胎。
**臺灣的生育自由**
臺灣的人口密度遠超過大陸,臺灣當局尊重民眾的生育自由權利,尊重民意,在生育高峰時期,成功的執行了輔導生育的人口政策,使臺灣人口增長減緩,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出生率大幅下降,人口趨向零增長。他們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學習。
1958年臺灣,人口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長(注1)當時臺灣三十歲以上婦女,平均每人子女數超過4人,臺灣政府採取相應的政策。 1966年,時任考試院長的孫科(孫中山之子),有段講話很能說明當時的人口政策,他說:“講到人口繁殖太快,現在科學上、醫學上已有有效的辦法可以加以緩和的,不過這種事情不能夠用強制的辦法去執行,因為一個家庭要養幾個孩子是要夫婦自行決定的,如果政府限定他們只許養兩個孩子,不能再加第三個,這是做不到的。……暴力的方法不是我們所採取的,我們只能用輔導的方法或者鼓勵的方法,用教育、宣傳,使開始要成家或已婚的成年人衡量其負擔能力,考慮其適宜的生育數目,……這種做法不是強制,而是人民根據我們傳統的倫理習慣,自願去做的”(注2)。當時臺灣並沒有限制婦女生育胎數,既沒有超生罰款等的制度,更無強制墮胎絕育的行為。隨著臺灣經濟水平的提高,老人安養 有了保障,很多婦女為了工作,不願多生子女。1984年臺灣總生育率下降,達到了2.05%,這是人口零增長水平。
**臺灣、新加坡現在鼓勵生育**
世界上發達國家和地區,人們不願多生子女,因而面臨“少子化”、“人口快速老化”的問題,近年來臺灣生育率更急劇下降,平均一個育齡婦女只生1.22個小孩, 2003年人口出生率為千分之十點零六。臺灣朝野對此都很擔憂,提出了多種建議,包括,實行 “六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 “提高人工生殖技術”、“健全收養制度”、“強化幼托設備”等等。鼓勵多生子女。(注3)
新加坡以“嬰兒紅利”政策鼓勵婦女多生育,生第三胎可獲得合計約新臺幣七、八十萬元(相當於近二十萬人民幣)的補助。他們從1983年起,便開始鼓勵受過大學教育的女性趕快結婚,多多生育子女,政府為其子女提供優先選擇好學校的就學機會;至於未受過大學教育的母親,在生育過第一或第二胎之後,政府會提供一定的補助,獎勵其施行結紮手術。(注4)
現在俄羅斯人口每年減少75萬人口,朝野驚呼要從外國引進人口,要鼓勵生育。
除了中國,不論輔導節制生育或鼓勵生育,都沒有採取強制措施,都是尊重民眾的生育自由權利。
**中國農民為生育自由抗爭**
在中國很多地方出現農民為了逃避強制墮胎,結紮,棄家出走,躲到親戚、朋友家生下兒女,他們要多生兒女,是為了給自己的晚年提供家庭的保障。因為現在中國的農戶,都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國家的養老體系只為公務員等和事業單位的職工準備,農民為了追求老年的溫飽,安逸,而抵制一胎化,對於這樣的抗爭,不管從人性上、還是從道德上都值得同情。
為了強制婦女墮胎,結紮絕育,而進行追捕,非人道的私設牢房,關押相關的親屬鄰居做人質,甚至逼出人命,這些都是應該受到今人和歷史譴責的暴行。
**該為超生遊擊隊正名**
農家為了生個兒子,躲避強制墮胎、結紮,荒了耕地,棄下房屋,懷抱幼女,來到城市,以自己的簡單勞動謀生,風餐露宿,到處流浪,成了“超生遊擊隊”。這是一胎化暴政,強逼農民離開故土,他們的的出走,表達了保護生命,追求晚年幸福的欲望,也表達了他們的抗爭。
這些農民不願把生下的女兒棄之荒野,或作價賣人。他們懷抱幼小的女兒,進入城市,吃苦受罪,也是為了保護幼小的生命,他們吃住不得安寧,時刻準備著員警、治安人員、計生別人有的盤查,追抓,像逃犯一樣東躲西藏。他們不但為官方追抓,也常受到城裏人的冷眼。這種現象多了,於是有人編了一出小品《超生遊擊隊》,在新年晚會上演出,不想一炮打響,很受歡迎,還被評了獎,官方的意向大概是要醜化那些逃避計劃生育,藐視黨的政策的人。但是只要仔細的回味一下,那些“超生遊擊隊”不也是在保護著幼女,不是也為中國的男女生態平衡做出了貢獻嗎?
他們在中國出生率急劇下降時,為中國增添了人口,延緩了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這些“遊擊隊”員,看來是為改善生存狀況而抗爭,但是他們客觀上是起到了爭取生育自由的權利的作用,他們為中國的人口生態平衡做出了貢獻,他們用實際行動捍衛中國人的生育自由,歷史上應該紀念這些人。他們的行動應該受到讚揚。應該為超生遊擊隊正名.
**駁生育悖論**
有人說中國人口太多,不能實行生育自由。中國雖然人口眾多,但國土面積也很大,如果論人口密度,中國,遠少於周圍一些國家和地區,試看:
一些亞洲國家和地區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人口數)
中國 135人
臺灣 619人(注5)
日本 300人(注6)
韓國 445人
新加坡 4629人
孟加拉 800人
印度 269人
通過比較可以看到論人口密度,日本、韓國,臺灣、的人口密度都高於中國大陸,為什麼別人可以生育自由,而我們不行?他們尊重生育自由走向了富裕我們為什麼不可以?
如果有人說人口密度太大會影響經濟發展,那麼中國東部人口密度遠高於中國西部,為什麼東部發達西部落後,歐洲的人口密度是非洲的四倍還多(注7),為什麼歐洲先進,非洲落後?
有人說中國的古老傳統制約生育自由。中國的傳統應該說是在臺灣地區繼承最多,臺灣與大陸同文,同種,為什麼臺灣可以實行生育自由而大陸則不可能?
有人說,中國自古以來都有重男輕女的傳統,生育自由會造成,男女性別比失調。可是從近幾十年的發展來看,臺灣的生育自由並沒有在臺灣造成男多女少的狀況,2001臺灣男女性別比為104:100,這是為什麼?雖然中國人,多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但是在生育問題上,倒也沒有特別的歧視,中國自古以來都有既生兒也育女的傳統,古代傳統的婚禮,往往要在新房中,在新人的被褥間,放一些花生圖個吉利,喻義是“花花生”,既要生男也要育女。
有人說我國的經濟增長有限,難於容納人口過快增加,那我們要問近年來我國的生產總值,每年增長8%——9%,為什麼我們的人口增長一定要壓到1%以下?(2004年中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為0.59%)
有人提出,講生育自由,將提高出生率,這會使中國的人均GDP下降,這種講法表面看好像沒錯,認真分析卻有不少問題,人均GDP是個分數,分子是國民生產總值(GDP),分母是總人口,總人口減少,或增長緩慢,當然有利於提高人均GDP,當前中國的政策,就是減少出生率,以保證人均GDP的增長,但是有人會反問:如果把嬰兒全部殺死,婦女停止生育,人均GDP豈不增長更快?這種理論豈不成了,殺人能夠提高人均GDP?這種荒謬絕倫的理論竟能使很多人盲從,正是中國人的悲哀,也是中國人被馴化的證明。
綜觀歷史,環顧海外各地,國民的生育自由,涉及基本人權,應受到尊重。在國內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政府採取一些不同的政策,如輔導生育或鼓勵生育,都是必要的。但在生育問題上,必須遵循國民自願的原則,無論用什麼藉口,以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在生育問題上施行暴力,為人口留下重大傷痕,都會為人所不齒,都會受到歷史的譴責和鞭韃。
注1:高希均、李誠主編《臺灣經驗四十年》p247
注2《臺灣經驗四十年》p253
注3:臺灣《聯合報》2004.5.25
注4《臺灣聯合報》2004.5.25
注5:臺灣2001年數字,見《中國統計摘要》2002.p183
注6:以下各為1993年數字,張塞主編《國際統計年鑒》1995年版p21資料1993年p21
注7:參考《國際統計年鑒》1995p5
2005年8月7日于山東大學(//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