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大法官上月22日在爭議聲中,以解釋方式自行恢復被立法院刪除的每月近9萬元司法加給,法界最近傳出,大法官急著做出利己解釋,是因為司法高層擔心再不解釋,新年度就「來不及編預算」、「明年還是領不到」了,因而趕在上月底前運作出第601號解釋。
業務單位證實,確實授命在上月底之前,要把95年的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1600多萬元編進預算,整個預算編列作業至上週完成,隨即送行政院主計處,預定本月下旬送立法院審查;這筆預算能否順利過關,或再度引發立法與司法對立,勢受矚目。
司法院指出,601號解釋是因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74人聲請釋憲,大法官審查完畢,時機成熟即依職權送請大會通過後作成解釋,沒有所謂司法高層擔心與運作情事,也沒有為了急編預算、故意挑特定時間做解釋。
本件解釋前後均引發爭議,解釋之前不少人即認為,本案事涉大法官自身利益,卻由大法官自己幫自己解釋,部分立委形容大法官球員兼裁判,自行加薪,而且司法高層先確立「大法官是憲法上法官」、「大法官應領取司法加給」原則,才做解釋,形同射箭後畫靶。
等到解釋一出,司法院就馬上編入預算;一名法官表示:「頗有『深怕錢領不到』的味道」。
若干法界人士還認為,601號解釋充滿「量身訂做」的斧鑿痕跡,比如法律明明規定,法官屆滿70歲應停止辦案,大法官認定自己是法官,可是圈內有人早逾70之齡,因而解釋自己有任期,不受辦案年限規範。
又好比他們既領政務官的本俸加公費、又要領司法官的司法加給,所以解釋自己是「特任法官」,與一般法官和政務官都不一樣,兩者之利兼得。
為錢辛苦為錢忙
記者賴仁中╱新聞幕後
司法院高層為了「錢事」所做的601號解釋,當初真是煞費苦心。
司法院先是「發現」46年監察院與國大提出的釋憲案,也是要釐清「大法官是不是法官」這件事,但大法官囿於「事涉本身利益、為免落人口實」,40多年來不敢做解釋,成為司法史上最大懸案。
司法高層腦筋動的快,想說把前述舊案與柯建銘聲請的新案合併起來解釋,可一舉解決這個尾大不掉的拖油瓶。原本事情就這樣敲定,不幸,解釋前夕,若干外界對大法官「想拿回近9萬元」出現質疑聲,這下麻煩了。
尤其討人厭的是,舊案提出聲請已48年,以前沒有薪水被刪的現實問題,所以大法官不急,數十年不做解釋無所謂,如今司法加給被刪,直接痛到荷包,這回非要解釋不可。
以至於,司法院說的再冠冕堂皇,也沒人相信「不是為了錢」而解釋。
想東想西,司法院乾脆又決定兩案不併了,因為不合併,還可「硬拗」說是柯建銘等人今年初提出聲請,司法院是在被動之下依職權解釋,完全「依制度」而為,不是為錢。
後來601號只就「柯案」做解釋,新案了結,舊案總不能繼續擱著,於是又找個機會,說「既然601號解釋指明大法官是法官」,舊案已無解釋意義,所以決定不受理了。
舊案早在46年受理,分案處理了48年,度過將近半世紀,最後變成不受理結案,可說再為司法史增添一樁「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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