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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賄
【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四日電)台灣年底將進行縣市長、縣市議員與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台灣法務部已先期啟動查賄機制,指示各地檢察署指揮警調單位因地制宜,提早布署、規劃、分析候選人背景、財力狀況,並掌握候選人、競選幹部與地方樁腳等選舉動態與情資。
針對年底「三合一」選舉查賄,法務部指示各地檢察署在七月底前召開「三合一」選舉查察第一次會議,本月底前相關查察單位要將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參選人第一次選情分析及樁腳名冊報各地地檢署造冊。
依法務部頒定相關查賄期程,九月上旬各地檢察署召集相關單位承辦主管召開「三合一」選舉查察第二次會議;十月底前相關查察單位要將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參選人第二次選情分析及樁腳名冊報各地地檢署參辦;緊接著十一月中旬召開「三合一」選舉查察第三次會議。
依法務部規劃,原則上各縣市依特性,劃分每兩到三個縣市警分局為查察區,各由一位主任檢察官擔任查察區召集人;另外各縣市還設一個機動組,由一名主任檢察官負責,除支援人力及機動查察,還包括原住民選舉查賄。
對於查賄重點,法務部特別強調情資正確性即時蒐證,不求數量上多寡,破除情資件數的迷思。在查賄工作上,嚴密注意幽靈人口的變化及查察;同時各單位選任適當執行人員執行查察工作;同時首長及重要執行人員要以身作則,落實值班與進駐查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