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公佈「教師請假規則」修訂案,將寒暑假明確定義為老師「假期」,引發家長團體不滿;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天到教育部抗議,要求停止實施教師請假規則,而底限則是比照公務員年休三十天,但應以在寒暑假請休為主。
全家盟強調,應比照歐美國家,教師寒暑假「不上班就不應領薪水」,這是普世的勞動原則,教育部濫權給假,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對此,教育部主任秘書吳財順昨晚表示,教育部近日內將再邀集教師、家長、社會團體、地方政府持續研商,而教師請假規則修訂的「法定程序」還沒完成,換言之,教師請假規則可能暫緩實施。
全國教師會昨對家長團體的抗議,反應相對低調,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不願對全家盟訴求多做回應,不希望惡言相向。
人本教育基金會也聲援家長訴求,強調將寒暑假變成老師法定假期,使得教師不分服務年資,每年一律享有五17日休假、每位教師的有薪休假較公務員最少增加廿七天,以教師平均每日薪資二千二百元計算,等於國家支出教師人事成本每位最少五萬九千元,全國廿萬國中小教師則總計一百一十八億元,早已超過取消教師免稅之稅收增加。
全家盟並就「教師請假規則」和教育部溝通,但雙方並未達成共識,全家盟提出四項聲明,包括教育部並無法律授權將「寒暑假」定為教師休假;公立學校教師屬廣義公務人員,休假不應逾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年休假應按照服務年資,累增其年休假日數;除法定休假外,應比照歐美實施教師寒暑假「不上班即不支薪」。
比較教師和公務員的休假,兩者在婚、喪、疾病、分娩、流產、事假等請假規定上,標準一致。
不同的是,公務員有「年休假」,且年休和「年資」掛勾,依不同年資,年休介於七至三十天。教師雖沒年休假,但不分年資長短都可享有寒暑假,依據請假規則,每位教師的有薪休假較公務員「最少」可多出27日。
全家盟理事長蕭慧英表示,教師在寒暑假如何上班,應訂在教師聘約內容內,不應訂在教師請假規則中,她並呼籲建立合理的教師休假制度,否則不排除發動進一步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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