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41) 護照有效與否與庇護申請沒有直接關係
【大紀元8月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二百四十一﹕ 我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絕﹐然後我去移民法庭上訴。我現在失去身份了﹐我的護照將要作廢。請問這表示我不能延期或我不應該延期我的護照嗎﹖另一個問題是﹐在上移民法庭上訴前或上訴後申請護照延期有差別嗎﹖(我還未收到驅逐出境的文件)
解答﹕ 你不能上訴移民局對你的I-589拒絕的結果。你必須要等移民局給你”傳票”(NTA﹐Notice to Appear) 後才能上庭。程序是在你庇護的面試時﹐你是失去身份的﹐然後他們會要求你在面試兩週後去取面試的結果﹐與此同時會自動地將NTA 給你﹐這時你就正式進入驅逐出境的程序﹐所以它不是你的上訴。如果他們給你庇護的拒絕信但沒有給你NTA﹐這裡可能是有問題了﹐那你很幸運因為他們決定不給你或忘了給你NTA。
有時申請庇護的人想要有申請最後的結果而不想因失去身份繼續留在美國。如果你是這一類的人﹐你可以到移民局去詢問為什麼移民局沒有給你NTA﹐將你送到移民法庭進行逐境。如果你如此要求﹐我想遲早你會開始驅逐出境的程序。
延期護照和申請庇護或向移民法庭上訴是無關的。如果你申請護照延期被拒絕了﹐這對於你的庇護申請有幫助﹐因為你可以證明可能是因為你的政治﹐宗教意見的不同而拒絕你的護照延期申請﹐我想﹐這就是迫害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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