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安順廠污染 中油涉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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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民國83年中油釋出中石化股票並移轉民營時,刻意在公開說明書中對安順廠污染事件隱匿不報?經濟部正著手調查此重大行政違失案原委,如查證屬實,根據證券交易法第32條規定,中石化股東因安順廠後續污染防治工作所發生的損害,中油必須與中石化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環保署委託工研院環安中心的檢測報告,污染區域包括面積約4300平方公尺的台鹼舊宿舍、安順廠周邊魚塭、鹿耳門溪、竹筏港溪等區域,均嚴重遭戴奧辛污染。日前行政院通過由台南市政府提出13億元的「居民照護及應變處理計畫」。後續土地河川污染整治費用初估需50億元。

民國80年以前,中石化是中油持股百分之百的子公司,80年先行釋股20%及股票掛牌上市,83年中油再行釋出43%股權,中石化因此成為民營公司,當年釋股價格是每股18.4元。

中石化負責環保事務協理王裕道指出,民國72年中油將台鹼安順廠移交給中石化管理時,並沒告知有污染情事,中石化是在73年才發覺污染事態嚴重,隨即委託中鼎工程進行調查污染區域及擴散情況,該廠從72年移交至今,都是處於關廠閒置狀態。

11年前的中石化民營化釋股作業,是由國營會主辦,但股權所有人是中油,前國營會副主委鄭溫清指出,他是民國74年到國營會任職,從未聽說有安順廠污染事件,中油也未向國營會提出說明,因此公開說明書中未予記載。鄭溫清於89年離開國營會。

中油副總經理邱吉雄指出,由於發生時間已久,中油內部幾乎找不到多少與台鹼及中石化有關的檔案,民國70年時由台鹼移撥到中油任職的員工,也都已經退休了,該公司正努力拼湊有關台鹼當年的人事及營運資料。

中油總經理陳寶郎則斬釘截鐵地說,「中油不知道安順廠有戴奧辛污染問題」。

邱吉雄說,此次捐助10億7千餘萬元給安順廠附近居民,是奉經濟部命令,不代表中油須為安順廠污染事件負責,83年釋股,雖然中石化股權為中油所有,但所有作業都由國營會一手包辦,中油根本不知道公開說明書中未說明安順廠污染情況。

依會計師指出,中油未在公開說明書中揭露安順廠已發生的戴奧辛污染事件並提列整治費用,83年18.4元的釋股價格就是高估。

金管會法務處長詹庭禎指出,依證交法第32條規定,公開說明書有虛偽或隱匿情事,除上述民事責任外,當事人尚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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