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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案補習班應停業 北市府只公告未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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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敏溶、林相美╱台北報導〕教育部社教司昨天指出,現行補教法對於補習班設立的規範相當充分,而教育部也未收到台北市教育局執行有困難的報告,顯然問題不在法令,而是「執行不力」,地方政府應該依法行政,補習班若不服可依法提出申覆,不應走漏洞,影響學生的權益。

針對教育部指稱,北市教育局未能嚴格執法,教育局回應說,教育局已於去年在市府外布告欄,公告徐薇補習班應停業,絕非沒有積極任事。教育局近期內將針對壽德大樓內的補習班予以清查,要求業者出示立案證明書。

對於北市教育局指出,未依規定對補習班進行斷水斷電,主要是考量學生上課權益,害怕引發消費糾紛,教育部社教司認為,若補習班因故無法上課,就應該退錢給學生,若真的有糾紛,也可請求消基會或消保會協助,或者補習班另覓合格地方開課,這些問題應由補習班自行設法克服,也是補習班想要開業時應考慮的法令規範。

社教司表示,現有中央法規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中,詳列補習班各種規範,對於未依法立案補習班的懲處,補教法廿四條規定可對「負責人處以五萬至廿五萬罰緩,並可按日連罰」,既然法規存在,教育局就應該依法行政,倘若未依法申請立案,就應該處以罰鍰,並視情況停招,一切「依法行政」。

社教司指出,補習班過度集中未必是好事,也不一定要在台北市南陽街,而補習班設立,應該先考慮適法性,再看場地是否符合,而不是找到場地之後再抱怨法令;倘若法令有窒礙難行之處,就應提出申覆,而不是以「停課可能中斷數千位學生的學習」要脅。

教育局社教科昨天表示,壽德大樓內的「劉毅英文」、「赫偉升大學中心」,有可能是同一補教業者擴大班址,也可能是其他立案補習班使用名師教材,兩者之間有加盟關係,因此廣告以名師補習班為號召,而確實狀況如何,需要實際到補習班要求業者出示立案證明書。

承辦人員解釋,以劉毅英文為例,全北市沒有一家業者以「劉毅英文」為名,向教育局申請立案,真正申請立案的是其他補習班,可能與劉毅英文之間有加盟關係,使用劉毅英文的教材,廣告上也以劉毅英文為主,教育局雖要求業者要列出申請立案的補習班名稱,不過多數業者僅把名字寫得小小的,反而放大名師的名稱,以其為號召。

教育局表示,若經查這兩家業者確實為未立案補習班,教育局會依法開罰,依照班級數處以五萬至廿五萬元罰款。

最知名補習大樓 萬餘名學生出入

位於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的壽德大樓,於民國七十四年前後落成,是棟十九層大樓,如今一躍成為南陽街附近最知名的補習大樓,估計至少有一萬兩千名學生在此上課。

壽德大樓由台灣人壽與台灣土地開發兩個省營單位出資,最初僅立人、學人兩家補習班進駐。

隨著南陽街土地使用趨於飽和,八十七年台北捷運通車後,位於捷運站出口的壽德大樓,佔有地利之便,加上壽德大樓格局方正,每個樓層接近兩百坪大的空間,符合大型補習班需求,於是各大補習班相繼進駐,目前壽德大樓內已有近十家補習班,包括徐薇、劉毅等知名補習班。

不過,想要在壽德大樓內開補習班,要有「實力」才行。這位人士說,壽德大樓目前每坪租金約一千八到兩千元,若以一層樓兩百坪估計,再加上水電費、僱員、名師鐘點費等開支,每月平均收入若未逾百萬,收支無法打平。(記者許敏溶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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