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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酒駕 兒反蒐證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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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市35歲林姓男子因父親酒駕被警方攔檢、且帶回交通分隊製作筆錄,他用「反蒐證」為名持數位攝影機攝影,且對制止他的員警施暴。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論處他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新竹檢方指出,林父今年1月底因為酒後駕車,且酒測值超過標準值每公升0.55毫克,被新竹市警交通隊第一分隊帶回隊部處理。院檢表示,由於警方辦案常僅就不利被告部分舉證,有利部分常疏於調查,因此林某擔心其父的警訊過程,可能不能完整的見諸筆錄中,所以他趕到交通分隊隊部後,就拿出數位攝影機拍攝調查過程。林某的行為,當場雖引來其他員警的規勸制止,但林某卻未加理會,反而表示他在「反蒐證」。

規勸他的員警因此再告知他「案件偵查期間及詢問筆錄時,他人不得進行錄影、錄音」等語,並予以制止。這時林某反而喝斥員警「警察妨礙反蒐證」,且依然故我。

這時另1名員警會同前述出言制止林某行徑的員警,共同依法執行職務,欲強力制止林某的「反蒐證」行為,結果和林某發生拉扯,員警手部擦傷且瘀血,因此也一併依妨害公務罪嫌另將林某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且經檢方偵結後聲請簡易處刑。

承審法官考量林某犯罪動機單純,坦承所有犯行也無任何前科紀錄,因此給予緩刑機會,但也考慮林某恣意挑戰公權力,所以一併宣告他在緩刑期間,必須接受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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