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小玉2005年7月6日東京報導)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星期三駁回戰爭留華日本遺孤以日本政府沒有進行充分的援助為由、向政府提出的賠償請求。這是日本戰爭遺孤提起的多起訴訟案例中首次作出的判決。遺孤原告不滿判決,決定上訴。日本政府發言人表示,為了讓回國遺孤能夠生活自立,政府今後有必要加強援助。
居住在日本大阪府的33名戰爭留華日本遺孤原告指控日本政府戰後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讓他們回到日本,在他們返回日本以後,政府又沒有為他們的生活、語言和工作提供足夠的援助,為此要求政府向每人賠償3300萬日元。
*政府未拖延遺孤尋親*
星期三,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對這起索賠案做出判決,全面駁回遺孤原告的請求。判決雖然認定戰爭遺孤長期留在中國以及回國以後,因為生活、語言不通等遭受了精神痛苦,但是同時認為日本政府沒有拖延遺孤尋找親人活動,遺孤回國以後也給予了相應的援助對策。
被告日本政府對於遺孤的指控給予反駁,認為所有日本國民都是戰爭的受害者,遺孤原告也是其中之一,不能特殊對待、提供賠償。
按照日本厚生勞動省定義,留華戰爭遺孤是指60年前日本戰敗時留在中國大陸、當時年齡不滿13歲的日本人。
日中恢復邦交以後,1974年日本民間團體開始在中國大陸尋找戰爭遺孤,日本政府正式開始為遺孤尋找親人是1981年。截至1999年,一共有30批遺孤回到日本尋找親人,目前已經有近2500名遺孤攜帶家屬在政府資助下返回日本。
*回國戰爭遺孤生計困難*
日本厚生勞動省一項調查顯示,回到日本的戰爭遺孤中,能夠自如應付日常會話的只有16%,完全不會日語或是只會幾個單詞佔近一半。還有近2成的遺孤同鄰居沒有來往。由於語言不通和年齡的限制,回國的遺孤就業困難,6成遺孤目前接受政府的生活救濟。
面對嚴峻的生活現實,回國的戰爭遺孤從2002年開始陸續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在日本全國15個地方法院,有2000多名遺孤作為原告,要求政府給予賠償。
大阪地方法院星期三做出的判決是這一系列訴訟當中的首次判決。敗訴的遺孤原告表示不服,決定上訴。
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細田博之今天表示,為了讓回國遺孤能夠生活自立,政府今後有必要採取更為細致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