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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中心:學生打工需有七大準備及六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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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六日電)許多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打工賺學費,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特別提醒打工族注意事項,建議要做好選擇的七大準備,以及應徵時堅持六不原則。

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主任賴樹立說,不少不肖詐騙業者了解學生打工的需求及潮流,也會以美麗的包裝來誘騙打工族的錢財,因此,學生要打工前,必須充實相關的認知,不可盲目行事。

他指出,在選擇打工單位前,學生應做好七大準備,包括首先應了解就業市場狀況,告知家人、師長要前往面試的地方;第二、確定自己要找的是工作而不是事業;第三、盡量結伴參加工讀、互相照應;第四、應先了解擔任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型態,避免擔任有危險性及體能無法負荷的工作。

第五、工作環境及場所應特別注意,避免進入聲色場所;第六、勞動條件的權利及義務事先了解清楚,有無遵守勞工安全守則、工時、工資給付、休假、職災補償、勞健保、勞退等相關規定;第七、注意審視求才廣告或面試時,不要相信不勞而獲的高收入工作及不明企業。

另外,賴樹立也提出應徵時的六不原則,包括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證件不離身及不收取任何來路不明物品賄賂。

中區就服中心說,學生從工讀中體驗人生固然是一件樂事,並可累積未來正式邁入職場的實力,或提前做好畢業後的職涯規劃,但必須先建立應徵工作的認知與正確價值觀,不要以為打工只是賺錢或打發長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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