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瑜伽西方大行其道 知識產權起風波
【大紀元7月6日訊】(亞洲時報記者Siddharth Srivastava 7月5日撰文)新德里-來自印度的瑜伽在西方大行其道,印度政府對此不無擔心。千百年來,印度無人註冊擁有瑜伽的專利,但據世貿的遊戲規則,瑜伽這印度國粹卻隨時落入西方人手中。印度科學及科技部現正申請1,500 種瑜伽動作和其療效特徵的專利,估計這系列申請會衝擊到美國專利局早已批准的134種瑜伽產品,150種跟瑜伽有關的版權以及2,315種瑜伽商標。
來自印度的瑜伽在美國可謂炙手可熱,一年生意額高達三百億美元,早在外包成為“賤賣勞力”的代名詞之前,美國和歐洲人已四出於印度尋求一代心靈導師,好讓他們好好學習瑜伽,讓思想,肉體和靈魂可以合而為一。
據估計,接近二千萬美國人正在修練瑜伽,大部份都在健身中心報讀相關課程。大型連鎖店如沃爾瑪或美國休閒設備公司(REI)紛紛強銷瑜伽產品,諸如DVD光碟、瑜伽服、坐墊等。據報道,耐克也準備推出瑜伽運動鞋。練習瑜伽學員的一年開支估計在1,500美元左右。
在東風西漸之際,瑜伽也出現了將較瑜伽的精粹更加重要的新規則以及新的既得利益集團。在西方,一切講求推銷手法,就連著重因果報應的精神修練也不能免俗。因此,西方信徒對以通俗語言演繹佛教哲理的大師如狄巴克‧喬布拉(Deepak Chopra)、曾撰寫《生活的藝術》的Sri Sri Ravi Shankar、又名奧修的巴關.拉希尼希(Bhagwan Shree Rajneesh),都可謂是耳熟能詳。
印度方面對此不無擔心。印度視瑜伽為國粹,但據世貿的規則,不少瑜伽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和版權都保護了西方的晚輩,印度覺得正在慢慢失去其對瑜伽及其他相關醫藥和健康領域的傳統權益,因此,印度的科學及科技部正尋求為其傳統知識申請專利,避免將來遭誤用和偷去。有關官員正大力研究這問題,瑜伽正是重點之一。
對印度政府而言,八年前“印度香米”事件可謂是記憶猶新。千百年來,“印度香米”(Basmati)只能在印度、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種植。過往,印度農民一直使用和配育不同品種的印度香米,以配合不同的環境和氣候。印度香米是他們的本土資源,也是他們智慧累積的成果。單是1998/1999年,印度出口了逾四億美元的印度香米,許多農夫均以此為生。然而,印度農民從未為印度香米申請專利,保障他們的本土資源和知識產權。
1997年,一間美國稻米公司傳統印度香米(Basmati)與一種美國品種的稻米配育,製造一種“新”的稻米,稱之為“印度香米”(Basmati),並取得專利權,在西半球獨家生產這種“印度香米”。這事引起許多印度農民的不滿。他們認為,這間稻米公司透過絲毫沒有新意的配育技術,盜取了印度香米的名稱,更限制他們使用印度香米,與這種品種香米配育,同時,亦對印度出口市場造成很大的威脅,破壞農民生計所依。在強大的壓力下,美國專利局最終才取銷了美國公司的有關申請。
印度自此對潛在的“生物科技盜賊”十分有戒心,從某角度看,“生物科技盜賊”的行為跟很多人搶先在註冊知名公司名稱網站,然後敲詐的行徑十分相似。印度科學及科技部長加比爾‧西巴爾(Kapil Sibal)表示:“我們希望把所有傳統古方和傳統智慧註冊,我們一定要捍衛我們的傳統,印度一定會加緊專利註冊的申請。
科學及科技部的一篇聲明指出:印度科學及科技部現正申請1,500 種瑜伽動作和其療效特徵的專利,估計這系列申請會衝擊到美國專利局早已批准的134種瑜伽產品,150種跟瑜伽有關的版權以及2,315種瑜伽商標。
有關的動作包括淨體動成,呼吸練習,一種叫mudras的瑜伽標記,一些特殊的坐姿和練習如“水上浮”。印度官方以五種主要國際語言申請,確保有關專利可以適用於全球。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國家科學通訊及資訊支援中心正建立一個多達一千萬頁的資料庫,把衛生部核下的瑜伽、韋達養生學(Ayurveda)、自然療法(Naturopathy)、由那尼療法(Unani)、悉達療法(Siddha)、順勢療法(Homoeopathy)的相關資料都有系統地登記起來。有關資料庫也可望避免昂貴的法律訴訟。要推翻之前美國或其他西方專利局批准的印度傳統技法,印度只須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投訴即可。
印度《經濟時報》報道,很多相關的權益原來都並不屬於印度居民。美國印度瑜伽學院的創辦人,大力推廣“高溫瑜伽”的喬杜里(Bikram Choudhury)就是一例。喬杜里在美國可謂是鼎鼎大名,美國樂壇巨星麥當娜、NBA球星麥可‧喬丹都是高溫瑜伽的擁戴者。但據《經濟時報》:喬杜里在書中注明“版權所有”,不許人家教授同一套動作,但其實很多個別動作本身並無專利。他有26個名為“瑜伽體位法”(asanas)的動作,要在特定的室溫內進行。這套動作受知識產權的保障。儘管動作本身並無知識產權的保障,但環境以及例如墊子等器材的產權則屬於他。
印度政府現時也擔心一個叫學習內觀(Vipassana)的佛學冥想活動也會成為別人的專利產品。在同一處境的還有超自然冥想(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政府要面對很多其他問題,目前並無明確的解決辦法。
印度似乎已準備確認《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Agreement),很多國家也相繼這樣做。他們沒有想到,這個協定會保障到跨國企業的專利利益。印度可能因此而賠上每年七億美元的代價,但跨國企業也只可每年賺到五千七百萬美元。印度的製藥業特別受有關協定打擊。
繼1999年和2002年後,去年十二月印度再次採取步驟,也是最後一次,正式改革過去35年的專利制度,採取西方國家以產品為基的專利模式。這是按1995年的印度加入世貿的其中一個條件。印度的舊專利制度讓製藥商可以以低價製藥,協助業界發展,讓市場上的藥品較便宜。儘管這制度十分成功,但在世貿協定下,此舊制終於要成為歷史。
外界對新的專利制度提出了很多批評。一名專家曾指出:“各國都想成為世貿會員,所以一定要接受《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代表新的貿易殖民化將在經濟弱國出現。這協定阻礙全球對抗艾滋,也間接導致不少人死亡。”
但印度政府在瑜伽的問題上立場仍相當堅定。這個具有四千年歷史的瑜伽運動可能在未來幾年繼續引起糾紛,瑜伽建基於佛學中的“四大皆空”,但商業活動卻一定要寸土必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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