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台北報導〕太離譜!台灣某大幫派黑道大哥,涉嫌以租屋為名,強占民宅長達10年不付房租,屋主足足隱忍10年後,透過民事官司取得勝訴,並由法院強制執行,不料該名大哥趁屋主前往美國探親,竟然再度率員侵入強占,屋主忍無可忍,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提出告訴。
據悉,警方另外接獲線報,指稱該名黑道大哥另涉及某著名大樓的產權糾紛,同樣以「強住不搬」手法強占民宅,警方除深入偵辦這2起相關案件外,並將蒐集事證將其提報流氓。
警方調查,住在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的被害人父女,父親已70高齡,女兒移民美國,10年前父女2人將房子租給這一位黑道大哥,沒想到黑道大哥一住就是10年,而且還拒付房租、拒絕搬家。
這一對父女,面對黑道大哥兇狠氣焰不知如何是好,逼不得已,在7年前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提出告訴,要求對方搬離現址,全案並在2年前定讞,由法官率隊在轄區警方陪同下強制執行完畢,將黑道大哥趕出。
原本以為從此以後可以太平無事的被害人父女,為了安全起見,特別將房子裡裡外外的門鎖全部更換,父女2人便安心地前往美國度假。
沒想到此次從美國回台後,準備進入已收回的房子居住,竟發現門鎖再度遭人破壞、更換,對方更囂張地住進屋子裡,而且竟然還是之前霸占房子的同一位黑道大哥!
由於協調對方搬走不成,而民事法庭已完成強制執行,父女2人在忍無可忍之下,透過律師,正式向轄區所在地的中山警分局提出告訴。
據這一對被害父女指出,遇到如此霸占房屋的行為,令他們不知所措,而且打官司勝訴,並將黑道大哥一度驅離,未料對方竟然再度登門將房子據為己有,他們堅提告訴。
警方則指出,房子既然屬於被害父女所有,黑道大哥的行為已不是民法中房東和房客的民事糾紛,而是「侵入民宅」,警方除將傳喚黑道大哥到案說明外,因另查出他在他轄也有相同行為,將在蒐證完畢後正式提報流氓感訓。
——————————————————————————–
如何驅蟑? 看法官帶不帶種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特稿
買二手屋或法拍屋,一旦遇到霸屋侵權的「海蟑螂」,常須破財才能請走,否則不是驅之不去,無窮騷擾,就是毀屋成廢墟,令屋主欲哭無淚。到底要如何,才能一舉「克蟑」?
法拍屋常遭俗稱「海蟑螂」的不肖之徒非法占用,以搬遷費、清潔費等名目,向買受人勒索。遇到這種狀況,若是「點交屋」,可向法官聲請「強制點交」,交由法官依法處理。
但是,若是買到「點交」的法拍屋,是否就可順利進駐呢?答案是,不見得,還要看法官帶不帶種!
像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鄭麗燕法官,就曾動用霹靂小組警員、清潔大隊、捕狗隊,將占用法拍屋的人、物全抬出屋外,展現鐵腕維護公權力;然而,如此強勢的點交方式,全國罕見,除了鄭麗燕之外,大概沒幾位法官有這個「種」。
若遭人占有的是「非點交屋」,則買受人想住得進去,就只能各憑本事,因房子已遭人占用,屬於民法範疇,大多當事人只得以協商方式解決,公權力無法介入,買受者多半是花錢了事,不然就是提起民事訴訟,訴請對方返還房屋。
至於二手屋遭占用的情況,若購買前房子已遭第三人占用,麻煩恐相當多。若占用的第三人,與原屋主有租約或借用約定,則新屋主恐怕也只能靠打官司解決,通常,花個5年是少不了的。
若是在交屋後才遭人進入占用,占用人即屬於非法侵入住宅,屋主可報警,要求警方將占用人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