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八日電)一些賣房子的廣告車長期佔用路邊停車位,引起停車格一位難求的車主相當不滿。為加強遊動廣告車輛管理及維護交通順暢、提高北市路邊停車格位週轉率,北市警局表示,下週一起將針對違規停放的遊動廣告車取締、拖吊,以提高路邊停車格位週轉率。
台北市政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等相關規定,自下週一(八月一日)起,每日上午七時至下午九時(國定例假日除外)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北市所有道路;違規停放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拖吊。
為因應台北市「『所有道路』限時禁停遊動廣告車」管制措施,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也修訂「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增列遊動廣告車拖吊補充規定,除針對不依規定時間停放於街、路的遊動廣告車依法取締、拖吊外,另外停放在巷、弄的遊動廣告車也納入拖吊範圍。
北市警局表示,自下週一起這項取締作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取締、拖吊,可處以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警方也特別呼籲遊動廣告車業者應自律勿違規停車,另民眾若發現有遊動廣告車不依規定時間、地點違規停車情形,可打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免付費電話 0800206206 或 23214666 轉 7903、7904 檢舉反映或打 110 報案,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