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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3-8月特定業別發票可兌換電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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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八日電)購物索取發票現在不但可兌獎,還可換電影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只要民眾持三至八月特定業別如餐飲業開出的發票累計滿3000元以上,就可於八月六、七日到高市國稅局總局換不限場次的電影票。

國稅局指出,這次可供兌換的發票,需以高雄市今年三月到八月,「餐飲」、「家電」、「傢俱」、「鐘錶眼鏡」業者開出的為限。民眾若持有這類發票累計滿3000元,可於八月六日、七日到高市國稅局總局(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換1張坎城影城電影票,每人限兌兩張,兌完為止,若第一天就兌完,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七日就不再提供兌換。

國稅局表示,電影票不限場次與時段,可使用至明年一月底。詳細情形可打電話或上國稅局網站查詢,網址:www.ntak.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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