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倡議在六方會談第四輪中簽署共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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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二十七日專電)南韓外交通商部次官補(常務次長級)宋旻淳二十七日在北京表示,有必要在六方會談第四輪中簽署共同宣言等共同文件,不過,簽署共同文件的前提條件是根據「口頭對口頭」和「行動對行動」原則,相互協調措施和原則,並根據這項措施和原則,同步實施或者同時行動。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發自北京的消息指出,六方會談的南韓首席代表宋旻淳今天在北京釣魚台賓館發表主旨發言時,強調了有關六方會談與會國應簽署共同宣言文的重要性。

宋旻淳指出,有關共同文件的基本框架,第二個基本條件是北韓承諾棄核,其他各方承諾與北韓實現關係正常化、提供安全保障,並進行經濟合作。

宋旻淳強調,有關南韓對北韓提出的「重大提案」,應被納入共同文件框架內。

在闡釋「重大提案」的基本精神後他強調,如果北韓履行棄核承諾,則南韓對北韓供電的工作將會更趨穩定、持續地推進,希望與會其他各方能夠在關係正常化和安全保障方面,表現出建設性態度。

南韓代表團強調,為了保持頻繁接觸和協商氣氛,除六方代表參加的全體會議外,有必要積極推動雙邊或小範圍的會談。

南韓代表團透露,宋旻淳在會中強調,偉大的發現不是為了尋找一片新的天地,而是以新的視角看待眼前的天地。我們不應只顧瞭解和試探彼此的立場,需要從擺在我們面前的多個選擇中,找出可以使問題取得實質進展的解決方法。

與會國將於二十八日舉行由各方派出首席代表和三名代表出席的小範圍會議,評估會議進展,並繼續討論今後的會談進行方案。

南韓政府官員透露,雙邊協商已進行到找到共同點和分歧的階段,因此,將進入尋求共識的階段。雙邊接觸也將根據需要而隨時促成,頻率也會提高,而不會採取必須前一天事先約定的傳統方式。

二十六日開幕會後,即進行韓美、韓俄、韓中、朝美、美俄、美中等雙邊協商,對核心議題交換意見。尤其是二十五日後,美國與北韓已進行過第二次雙邊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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