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環保局執行限塑政策 六月開單近兩百件
【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二十四日電)花蓮縣環保局持續執行限用塑膠袋和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於六月至今稽查八百二十五家列管對象,共開出一百九十六件警告單,環保局長戴文堅表示,稽查工作並非以開單處分為目的,而是以輔導為主,但如列管對象不願配合一再違反規定,稽查人員才會開單處分。
環保局為落實﹁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的稽查工作,除持續日間的查核工作外,還特地組成夜間稽查小組加強稽查工作,於六月份至今共稽查八百二十五家列管對象,開出警告單一百九十六件,合格六百二十九件。
戴文堅表示,環保局的同仁均輪流排班進行稽查,但主要是向列管對象說明這項政策的真正意涵,並非以開單處分為目的,而是希望輔導列管對象配合遵守限塑政策,除非是一再有意違反規定才會開單處分,從工作人員回報的稽查情形,大多數的列管對象都能配合規定,不使用塑膠袋和保麗龍餐具。
針對近來坊間推廣銷售可分解式垃圾袋的情形,戴文堅表示,可分解式垃圾袋埋入土中約六十天至九十天就完全分解,對環境保護確實有相當大的助益,雖然環保單位並未將可分解式垃圾袋納入官方推廣項目,但站在環境保護的立場上,環保單位鼓勵民眾多使用不會造成環境負擔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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