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曾慧雯╱台北報導〕針對中油、台塑等兩家石化業者以事先、公開方式傳遞調價資訊之意思聯絡,形成同步同幅調價之行為,公平會於去年10月開罰,各處650萬元罰鍰,經業者訴願後,公平會委員會議昨日仍決議各處650萬元罰鍰,業者可向行政法院提訴願。台塑與中油均表示無法接受公平會裁決,將繼續向行政法院提起訴願
公平會發言人余朝權透露,因應今年油價變化,今年3月14日該會再主動立案調查中油、台塑油價調價行為,邀集中油、台塑與加油站業者到會說明,並要求業者提供原油進口資料。
公平會表示,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5月27日做成訴願決定,要求公平會於2個月內另做適法之處分,經考量業者去年獲利情況、新增事證、過去違法事實、違法不當利益,並顧及重新從輕原則,此次處罰不宜高於去年決議之罰鍰金額。
公平會指出,依中油、台塑等兩家業者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預期之不當利益;違法行為對交易秩序之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事業之規模、經營狀況、營業額及其市場地位等因素,決定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前段規定,各處新台幣650萬元罰鍰。
台塑石化公司表示,對於昨日公平會再度做出不合理的判定,並決議維持650萬元罰鍰,台塑無法接受且表達嚴重不滿,因此台塑除將繼續提出訴願外,也不排除拒繳不合理的罰鍰;至於同樣被罰的中油公司,據了解,也將與台塑採取同樣的方式回應。
去年10月14日,公平會表示中油和台塑過去20次同步、同幅調整油價的「默示性的一致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對聯合行為的禁制規定,各處以650萬元罰鍰。
當時中油與台塑對公平會的處分反彈很大,均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而在得知公平會委員會昨日通過決議,仍維持原處分後,台塑立刻發表聲明指出,對於公平會再度做出不合理的判定,並決議維持650萬元罰鍰,台塑無法接受此一結果,除將循法定申訴程序提出訴訟外,也不排除拒繳不合理的罰鍰。
至於中油則表示要等到接獲公平會的書面文件後,才會正式回應,不過據了解,中油應該也會與台塑採取相同的作法,繼續提起訴願並拒繳罰鍰。
台塑表示,自從台塑加入油品市場後,已促成台灣成為油品最便宜的地區,因此該公司實際上是促成國內油品市場充分競爭的締造者,而不是公平會所認定的壟斷者,若與他國相較,台塑每年也為台灣消費者節省至少5、600億元以上的油品開支。
台塑並質問公平會,「我們提供物美價廉的油品,也要被罰款,這樣公平嗎?合理嗎?」台塑說,在國內只有兩家煉油同行的情況下,當國際行情有所波動,其中一家同行做出調價因應措施後,另一家同行為爭取顧客、穩住業務,自然也必須跟隨著調價,這是事業經營的常態作法,因為競爭,最後造成價格一樣,這是自由市場機制運作的結果,絕不是公平會所認定兩家同行的競爭行為。
此外,台塑表示國內油價採取「事先、公開」的作法,是台塑進入油品市場前數十年的慣例,台塑是遵循市場慣例調整油價,公平會驟然以片面臆測的理由,推斷台塑違反公平法,實欠公平。
台塑石化副總經理蘇啟邑並強調,對於公平會「不明就裡」的判定,台塑石化表達嚴重的不滿,更不排除拒繳罰鍰來凸顯公平會此一不合理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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