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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台考試院在檢討現行二十八種公務員考試體格檢查制度後,決定全面放寬體格檢查標準,刪除一般性類科考試辦體格檢查之規定;至於特殊性類科體格檢查,因應用人機關特殊需求決予維持,但對於標準及項目則重新檢討,以符合社會需求及保障基本人權。
台考選部對二十八種公務人員考試將放寬體格檢查標準如下:
一、不須實施體格檢查者,共計十五項考試,包括高考一級考試、高考二級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地方特考、退除役特考、專利商標審查人員特考、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特考、稅務人員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特考。
二、大部分類科不須實施體格檢查,僅對少數特殊類科實施體檢者,包括高考三級考試、原住民族特考、民航人員特考。
三、台維持實施體格檢查,但檢討放寬檢查標準及項目者,共計十項考試,包括司法特考、調查人員特考、警察人員特考、基層行政警察人員及基層消防警察人員特考、外交及國際新聞人員特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關務人員特考、交通事業人員特考、海巡人員特考。
台基層警消人員特考對報考人的體格限制,男生為一百六十五公分以上,女生為一百六十公分以上,但由於部分原住民族身高比漢人矮,因此考選部提報通過的新規定,將原住民身高標準近一步放寬為男生一百五十八公分以上,女生為一百五十五公分以上,以保障原住民的應考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