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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一日電)台灣教育部審核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標準的機制今年以合理微調、嚴格把關、照顧弱勢為原則,已經使調漲學費的學校數與金額都減少,高教司司長陳德華今天更表示,杜正勝部長已經指示建立學費調降機制,高教司將從整體評估研議,年底提出學雜費改革審議機制。
陳德華說,學校不可能主動調降學雜費收費,這也是相當複雜的問題,不可單純從學雜費考量,還要看高等教育人力供需與調配、國際競爭力、教育資源分配整合一起考量。
他指出,整個學雜費制度於民國八十八年開始「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以學雜費與學校行政管理、教學訓輔、獎助學金支出比值三項為基本規範,仍引起外界質疑,杜正勝部長希望有更合理的學雜費審議機制,去年增加財務指標,包括常態現金結餘及累計資金指數,並成立學雜費審核小組,今年開始透過審核小組審核把關,學費是否調漲與學校辦學績效有更合理的連結。
陳德華表示,今年審查學費的過程,考量了學校財務、支用計畫是否合理、辦學績效、助學措施、校內審議學費調漲機制有沒有反映學生意見、尤其技專校院評鑑三等的學校不同意調漲,可說從嚴審核,又訂定共同助學措施,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下家庭學生學費可定額減免,也修正就學貸款辦法,寬限償還期限三年,畢業四年後才開始償還本息。
他說,教育部未來將持續對經濟弱勢學生的照顧,確保學生的就學權益不受經濟因素影響,並堅持辦學績優為學費審核的必要條件,更將結合大學評鑑結果作為學雜費審議指標,讓辦學績優、能提高品質服務的學校,可在學雜費收費上反映,杜正勝部長還認為應建立學費調降機制,高教司將積極研議,通盤考量,年底提出改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