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財政部:銀行團體協約需視績效 合庫版為上限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日電)台灣企銀勞資雙方團體協約一直無法定案,財政部國庫署長劉燈城今天再度強調,團體協約的原則是「合理、合法」,並以才剛民營化且完成團體協約的合庫版本為上限,如果台企銀的經營績效沒有合庫好,如何能超越合庫的標準。

劉燈城表示,團體協約的簽訂,除了要保障員工權益,也要顧及股東利益,尤其官股代表的是社會大眾,不能讓團體協約無限上綱。

他說,對於所有正在進行團體協約的公股銀行,包含已經將團體協約內容送到財政部的農銀,財政部的立場除了合理、合法,主要希望以剛完成團體協約的合庫版本為最高標準。況且,如果台企銀的經營績效沒有合庫好,優惠高於合庫也不合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