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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說法╱店家已道歉 教練很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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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金池╱板橋報導〕針對家長不滿鵝肉店老闆將棒球隊小朋友當小偷嫌犯搜書包;鵝肉城老闆娘說,當初為了不影響小朋友,所以沒有報警,只要求小朋友將書包給他們看,事件過後也向吳教練及小朋友表達歉意;學校的吳教練則低調以對,希望事件不要影響小朋友的集訓活動。

鵝肉城老闆娘表示,她的兒子因為一次丟了兩支手機才會很生氣,加上事件發生當天,只有這些穿制服的小朋友路過放置手機的飲料櫃附近,因此兒子才會到學校理論。

老闆娘說,當時吳教練帶著小朋友到店裡的時候,雖然大家因為立場不同而有所爭執,不過最後都能用理性的態度,並沒有強留小朋友,也沒有搜身,只要求小朋友將書包打開給他們看而已,最後沒有發現也就算了,「不然能怎樣處理」?

至於為何不直接找警方處理?老闆娘表示,兒子的想法很單純,只要私底下能解決的事情,將手機交出來就好了,何必要找警察,萬一是小朋友拿的,報警也會對小朋友的心靈造成有影響。

吳教練則低調以對,由於最近剛好是球隊集訓時間,經營球隊並不容易,不希望這樣的負面訊息,影響球隊招生,若外界將焦點集中在這個事件,也會對小朋友心靈造成影響。

吳教練強調,他保護學生的立場不容質疑,事件處理過程也很圓滿,至少商家在事件過後有向他及小朋友道歉,畢竟大家都還是鄰居,既然事情順利落幕就不要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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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搜書包 教局說不行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板橋報導〕新埔國小學生被店家指涉偷手機,遭排排站責罵,還被集體搜查書包;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天指出,依無罪推定法則,教練不應該接受店家檢查學生書包的要求,不然就應該報警;台北縣教育局副局長洪啟昌也直說不可以;應該是由老師或校方的輔導人員來進行。

馮喬蘭說,無罪推定是基本的法律常識,店家要說學生有嫌疑,必須提出證據,如果只根據「印象」,很有可能誤判,店家如果有懷疑又缺乏證據,應該報警,而不是直接找學生或老師要求檢查,此舉反而可能造成人權被侵犯。

馮喬蘭強調,學生教練在這樣的案例上,無須去解決店家的情緒,必須站在保護學生的立場,儘管面對對方強硬的指責,舉證責任也不在老師,更不該任由店家對學生進行檢查。

馮喬蘭說,對人權、法治的認識不足,導致教練在面對威嚇的指責時,沒有足夠的勇氣堅持,但息事寧人的作法卻可能衍生更大的風波,是不對的示範,她呼籲老師要做「對的堅持」。

洪啟昌則說,店家跟老師雖然都是要追究事實,但追究事實的方法可以不傷人,孩子這樣排排站接受檢查,容易影響自尊心,萬一真有什麼事,孩子就會被標籤化,甚至影響未來。

洪啟昌強調,在沒有明確的證據下,店家不應該這樣懷疑,而老師在處理上也可以更圓融一點,不能任由陌生的店家來質問孩子或檢查,應由校方或老師進行,否則將孩子推到第一線,容易傷害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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