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中國妹偷渡 6成8虧本
【大紀元7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台灣終止童妓協會調查發現,去年中國偷渡來台的未成年少女,比前年多了一倍,其中以福建少女最多,佔4成,調查也顯示,有6成8的中國少女沒有賺到錢,被安排從事性交易工作者佔5成5,還有近8成少女,偷渡來台3個月內就被查獲,後悔莫及。
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社工員袁志君表示,前年有62名新竹大陸人民處理中心收容的中國籍未成年少女接受問卷調查,去年進行第二次調查時,未成年少女人數增加至131人,比前年多出一倍,其中有4成來自福建,還有2成5來自四川。
在年齡分布方面,非法來台的中國籍未成年少女,以16至17歲最多,佔了8成8,但去年也有2名12歲少女,其中一位是喝了摻了迷藥的飲料被騙來台灣,另一位被騙來台灣的12歲少女,在偷渡來台的過程中就先被人蛇集團強暴,幸好在尚未被推入火坑之前就被查獲,這2人均已被遣送回中國。
袁志君指出,終止童妓協會定期派員到大陸人民處理中心輔導這些未成年少女,問卷調查得知,其中有5成5是來台從事性交易,還有許多少女抱著淘金夢,甚至輟學來台,她記得去年有一位15歲的小女孩,在接客的過程中不慎懷孕,後來被警方查獲送到大陸人民處理中心,懷孕期間乳房出血疼痛又不敢講,等到生下孩子之後,連同襁褓中的孩子一起被遣送回中國,形成「小孩」帶「小小孩」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袁志君的輔導經驗,近2年來約有5、6名中國籍少女偷渡來台後懷孕生子,被查獲等待遣返期間生下「台灣之子」,後來一起被遣送回中國。
調查還顯示,每位偷渡來台的少女,平均必須付20萬元台幣的偷渡費,台灣人蛇集團約可賺取台幣1千6百萬元以上的船資,但有6成8的少女偷渡來台後沒有賺到錢。
袁志君強調,警方一旦查獲男嫖客與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將可依觸犯兒童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及刑法等法規論處,希望台灣國人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要中國正視未成年少女的教育與工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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