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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賄捉大尾 法務部建議透過刑事緩起訴追查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五日電)臺灣政府以往查賄經常最後沒辦到「大尾」,導致民眾懷疑政府打擊賄選決心。法務部今天在「檢警調高層首長選舉查察座談會」建議檢方,積極運用刑事訴訟法緩起訴、職權不起訴,以及「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查出賄選大樁腳或候選人,從源頭防堵,有效嚇阻蠢蠢欲動的賄選。

法務部在專案報告中指出,有鑑以往查賄往往只辦到小樁腳,一些助選員買票然後自己扛下責任,說是「主動幫候選人賄選」、「候選人並不知情」等,以致賄選中間的聯結也斷了,大樁腳或候選人仍逍遙法外,反而讓民眾懷疑政府打擊賄選決心。

專案報告因此建議檢察機關,能更積極運用刑事訴訟法緩起訴、職權不起訴,以及「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誘因,使小樁腳、助選員能供出共犯,有助向上追查幕後真正賄選人。

此外,法務部認為,可對小樁腳先蒐證齊全,再向上發展掌握中、大樁腳、候選人賄選行為,再決定執行時機,從源頭防堵,才能有效嚇阻蠢蠢欲動的賄選。

面對年底「三合一」選舉候選人可能相互綁樁,因此對諮詢人員的運用,法務部認為佈建應做倒網狀結構,在任何情況下,都有不同的諮詢人員提供正確情報。

至於在檢警調的配合上,法務部指出,要做到「蒐證要沉穩」「打擊要快速」的目標,建議查賄人力集中管理、分組執行方式辦理,優點在於人力不致分散淪於「以點打面」的窘境。另外對於各派駐地檢署不同單位人員,建議建立單一窗口聯絡人管道,有助於最快速度集結打擊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