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曾震驚黑白兩道的台北市議員陳進棋遭槍殺案,高等法院民事庭昨天下午宣判民事求償部分,合議庭判決被告前北投區豐年里長陳朝琴、殺手董智泰、天道盟太陽會突擊隊長潘恆逸與鄭健逸,共須賠償1億0231萬3000元。
這也是司法史上金額次高的刑案民事求償案例,之前最高的是白曉燕案,被告陳進興被判須賠償白冰冰1億7130萬元。
被告陳朝琴與被害死者陳進棋原是兒時玩伴,但因陳朝琴決定參選台北市議員,陳進棋也尋求續任,兩人進而有選舉樁腳,選票重疊,以及500億元的社子島土方資源回收案的利益衝突。陳朝琴、董智泰與潘恆逸3人密商後決定殺害陳進棋,91年11月16日中午,董智泰自陳朝琴處得知陳進棋將前往士林福國路陶園餐廳,與鄭健逸騎機車前往,董某跑至陳進棋身後一公尺,射殺4槍致死,隨即跳上機車逃逸。
董智泰3人 同意賠償
有關民事判決,高等法院指出,陳進棋母親陳李春子、兒子陳建智,分別求償精神慰撫金、扶養費5000萬元,及喪葬費用231萬3000元,4名被告中的董智泰、潘恆逸與鄭健逸均當庭「認諾」,同意賠償,法官遂如數判准。
因陳李春子早已財務不佳,於94年1月3日經士林地院宣告破產,故除了精神慰撫金、扶養費專屬於陳李春子個人權利,依法不能讓與或繼承外,有關喪葬費用231萬3000元須交由破產管理人紀冠伶律師。
至於同案被告陳朝琴則否認犯罪,故高等法院合議庭須一一審酌求償金額,但仍要陳朝琴負擔全案判決賠償金額1億0231萬3000元中的1203萬3000元;其中要給陳進棋母親陳李春子500萬元,現年17歲的陳建智500萬元,203萬3000元則屬喪葬費用;全案尚可上訴。
本案刑事部分,已判決確定計有董智泰(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鄭健逸(法院判處徒刑14年,褫奪公權7年確定 )與潘恆逸(法院判處徒刑7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確定 ),尚未確定計有陳朝琴與其弟陳世昌。
今年5月26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撤銷了陳朝琴死刑判決,改判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另陳世昌則判無罪;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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