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醫療廢棄物管理 環保署擬放寬標準
【大紀元7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二日電)一提到醫療廢棄物,馬上會令人聯想到各種可怕的傳染性疾病,但事實上,只要妥善管理,其危害性並不如想像嚴重,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最近便有意參考歐美先進國家的管理規定,改變以往一律從嚴認定的作法,放寬認定標準。
環保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 (WHO)與歐美先進國家的管理規定後,正推動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二個法規,有意放寬國內以往一律視醫療廢棄物為有害的嚴格標準。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工程員鍾盷泰表示,現行醫療廢棄物管理規定的從嚴認定標準,以目前的醫療專業角度來看,確實有部分的危害性認定與事實有落差,例如以往認為只要是沾有愛滋病患血液的棉花、紗布等,都具有感染性,但事實上,卻是血液乾掉後即不再具有危害性。
他指出,根據WHO的管理建議,大約僅有百分之十至二十五的醫療廢棄物為有害性,其中又以基因毒性、尖銳性及感染性三大類最值得關切,修正中的法規,則會依危害特性的不同,分別規定不同的貯存、清除、處理的方法和標準,以達成有效管理。
按照環保署初步規劃,基因毒性的醫療廢棄物,將規定採用焚化或化學氧化還原等方法處理;針頭、手術刀及破碎玻璃等具有尖銳性的廢棄物,因對清潔人員及一般民眾的危害最為直接,則必須加強分類收集、安全包裝及標示的管理。
至於含有足量致病菌的感染性廢棄物,雖然數量並不多,但醫院仍應對先行消毒,並妥善分類包裝後,再交給專業處理廠商處理,以避免一般民眾接觸的機會。
鍾昀泰說,法規修正的內容及方向,環保署目前正陸續辦理各項說明會議,與外界積極進行溝通、並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預計最快可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並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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