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段子薇、伍恆毅╱台北報導〕台灣唱片業者與P2P的戰爭,P2P贏了第一回合,不過網友並未因P2P獲勝而興高采烈,反而開玩笑地指出,「法官也在玩P2P吧?」部份網友認為,依美國判例,ezPeer這類混合中央與分散式的P2P平台理論上很難站得住腳。
有人認P2P難站得住腳
網友對ezPeer被判無罪,多數均感不可思議,而為ezPeer高興的也多淡淡表示,「感覺還不錯,」網友指出,ezPeer與Napster模式類似,Napster在美國早已被判侵權,台灣一審還無罪,「台灣的法官應該被抓起來打屁股。」
網友認為,該案結論與法官的心態比較有關,「可能法官自己也在用吧?」但也有網友認為,主要是台灣法律對P2P沒有明確限制,因與構成侵權要件不符且證據又不足夠所致。贊成P2P合法的網友認為,並不會為了聽免費音樂而聽免費音樂,若下載的歌好聽,也會提高購買正版唱片的誘因,比較情緒性的網友講話就不這麼理性,網友痛罵:「台灣狗腿政府只知抱著美國大腿不放,民事訴訟卻成了刑事公訴罪,有種去大陸告告看,看有沒有人理他。」
但ezPeer在一審獲勝訴,唱片業者士氣低落,認為士林地院做出的判決,顯示司法已經背棄權利人,背棄音樂產業,台灣盜版的情況已經被視為海盜王國,現在將更無法洗刷這個惡名。
唱片業將聯手全面宣戰
P2P業者也希望趁此機會爭取與唱片業者合作的空間,不過代表唱片業的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FPI )與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 )、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堅持ezPeer絕對有罪,已經堅持上訴到底,更要向違法侵權的ezPeer使用者全面宣戰。
勝訴的ezPeer對判決表示欣慰,ezPeer總裁陳怡達說,希望IFPI不要濫用刑事手段威脅使用者,勿撕裂消費者與唱片公司間的感情,若IFPI仍執意要告使用者,ezPeer將遊說修正著作權法51之1條,規範消費者可以合法使用P2P平台。
同樣被IFPI提告侵權的P2P業者飛行網(Kuro )發言人楊智謀認為,該是雙方坐下來協商的時候,數位音樂產業的興盛與否問題不在官司而在立法,若唱片業者與P2P堅持不合作,將造成兩造雙輸的情況。合法取得唱片公司授權,提供串流影音的願境網訊科技(KKbox )表示,唱片業者與P2P業者恐將長期纏訟,但即使ezPeer暫時沒有侵權問題,KKbox也不會改變其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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