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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操盤 刷單抗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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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陳梅英╱台北報導〕中信期貨經紀公司涉嫌與摩根資訊勾結,由對方先招攬會員,以代操作買賣期貨方式不斷進出,中信期貨收取高額手續費後,另以「資訊費用」名目退佣835萬餘元給摩根資訊。警方傳訊中信董事長朱士廷、營業員吳姿宜等8人,及摩根資訊張大華、洪啟坤、潘世芳,11人均否認有不法情事,但警方認為涉嫌違反期貨交易法、洗錢防制法,並有詐欺罪嫌,昨天將全案函送偵辦。

中信期貨昨天並強調,此案純粹為委任人張先生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中信期貨是依據客戶與張先生簽具委任資料,接受下單。至於與摩根資訊之間的關係,也是因客戶有需要指定中信期貨提供摩根資訊的看盤系統,中信期貨與摩根資訊之間並無任何合作關係。

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經長達近兩年的偵辦蒐證,目前發現有207名受害者,已有150餘人製作完成筆錄;其中,有人投資30萬元,短短兩天內,就被不斷買進賣出,抽取高達20萬元的手續費用,除去虧本的2萬元,最後僅餘8萬元老本,幾乎被坑殺殆盡。

全案中,最讓居中監督調查的期貨交易所及台北市警方感到震驚的是,涉案的中信期貨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朱士廷,據傳將內定接掌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一職,屆時地位翻轉,被調查者反成為政府機構的監督調查者。

警方表示,全案發生於民國91年間,嫌犯張大華(32歲)、潘世芳(32歲)、洪啟坤(31歲)等人,合組摩根資訊公司,對外號稱可由股市名操盤手張大華代為操作期貨買賣,大肆招攬會員。

警方說,中信期貨公司方面由營業員吳姿宜(27歲)等人出面協調,摩根資訊則利用每次買進或賣出(俗稱刷單),都要向中信期貨繳交約1千元左右的手續費方式,不斷買進賣出,藉以提高交易量,變相坑殺會員。

同時,雙方為達到退佣及洗錢的目的,摩根與中信期貨暗中另成立契約,偽稱摩根資訊為所屬會員提供裝設電腦看盤軟硬體的服務,摩根資訊可根據為客戶的「裝機費」,另獲得中信期貨提供的「資訊服務費用」。

全案在偵辦期間,93年初,摩根資訊改換公司名稱為「金兆豐」資訊公司,以規避期貨交易所及警方調查,但中信仍再以相同方式和張嫌等人的「金兆豐」謀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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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小人物 打贏大公司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特稿

在「中信期貨」與「摩根資訊」涉嫌違法一案中,一名被害者憑著不服輸的心情,一路打官司和尋求協助;一名刑事警探本著良心認真追查,尋找適當法條切入偵查,兩個人各自的堅持和努力,終於使案情出現轉機,為207名被害者討回公道。

據了解,陳姓被害女子是91年間加入摩根資訊成為會員,由於她發現大量手續費流失,造成她鉅額虧損,經私下調查後,懷疑摩根資訊根本是和期貨公司勾結,單槍匹馬向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提出詐欺告訴。

在長達1年多的纏訟中,陳女雖屢屢提出不合情理之處,但因全案僅是個案,又無旁證可證明大公司的違法之實,法官於是以「投資本來就有風險,在全案中看不出有違法之處」等理由,判定陳女敗訴。

但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警探張琮杰深入了解後認為,陳女之前所以會敗訴,除了旁證不夠確實,就是引據錯誤的詐欺法條所致,應該循違反期貨交易法中,「不得代為操作及有營利行為」的法條。

張員在確定方向後,決定進行大規模的訪查動作,先向期貨交易所請求協助調查,果然從對方的系統資料中,查出曾有263人向中信期貨開戶,其中有207人有操作,但幾乎全部虧損,損失情況嚴重。

張員也終於在逾4百多個日子之後,將這件在刑警大隊中廣被傳頌為「不可能任務」的案子,具結函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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