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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基督教醫院開錯藥事件 衛署:已處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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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二十九日電)台灣嘉義基督教醫院醫師開錯處方,導致病人因服藥過量而中毒,衛生署今天表示,嘉義基督教醫院的醫療業務管理出現明顯疏失,地方衛生機關已依法處罰,至於醫師、藥師的法律責任,主管機關仍在認定中。

嘉義縣何姓民眾送五歲幼兒就醫,醫生開處方時,錯把五cc解熱鎮痛藥漿打成五粒藥錠,導致幼童因服藥過量而中毒,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國慶(嘉義縣)上午在立法院陪同何姓幼童的父母舉行記者會批評嘉義基督教醫院,要求衛生署應依法處分。

根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的業務管理若出現明顯疏失,以致造成病患傷亡,將被罰新台幣五萬元至五十萬元,並可能受到一個月至一年的停業處分或被廢止開業執照。

另外,醫師法也規定,醫師若出現重大或重複過失,將受移付懲戒;藥師法規定,藥師受理處方如有可疑之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否則將被罰兩百元至兩千元;病人的權利或身體若受到損害,可依民法求償,醫師並可能受到刑事處分。

同時在立院現場的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石美春則指出,醫療錯誤不一定會造成醫療傷害,各項法律責任要經過醫療鑑定才能判定,這項說法引發在場立委不滿。

醫事處長薛瑞元稍後在署內指出,石美春意指一般法律判定程序,以嘉義基督教醫院的個案來說,嘉義市衛生局已認定此醫院的業務管理出現明顯疏失,並已作出處分。

至於醫師、藥師的法律責任,薛瑞元則表示,地方衛生機關仍在認定醫師、藥師是否有違反醫師法、藥師法中,若有違法也將依法懲處,民刑事部份的主管機關則是司法單位,衛生單位除非受到委託,否則無法介入。

薛瑞元補充,嘉義基督教醫院的個案屬於病人用藥安全事件,「是整個系統的問題」,醫院的電腦顯示零點五的藥劑時會出現「.5 」而非「0.5」,導致醫事人員有時會把零點五當成五,因此衛生單位以處罰醫院為優先,同時也將對電腦系統作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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