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報導】 護漁系列報導之五(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六日電)台宜蘭漁民集結海上向日本海域執法公船抗議,使得台日長期以來,因島嶼主權及海域重疊等問題再次浮上檯面,雖然「護漁VS主權」引發爭議,但包括海巡署及部分學者均認為,對外增進海洋國家合作、對內強化海洋政策立法,尋求加入國際海洋相關組織,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包括台行政院研考會與台海巡署均認為,掌握國際發展趨勢、增進國際合作,是推行海洋政策重點,台海巡署應與台外交部合作,積極推動台灣參與「聯合國海洋暨海洋法無期限非正式諮商程序」 (United Nation’sOpen-ended in-formal consultative process onoceans and the law of the sea)。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這個組織屬於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承認的非政府組織,提供各國協商海洋法及相關議題的平台,學者認為,若能藉由此次台日漁事糾紛,順勢爭取國際支持,推動台灣加入這個非政府組織,有利於台灣日後再遇到海域紛爭時能有解決的管道。
台海巡署署長許惠祐指出,台海巡署希望在相關部會協助下,與週邊國家海洋事務專責機關或所屬智庫,建立合作管道,並且不定期推動爭取在亞太區域內舉辦全球性海洋事務相關國際會議主辦權,推動與週邊國家建立海洋事務的對話與爭端解決機制,擴大中華民國在亞太地區相關的海洋事務影響力。
台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蔡增家則指出,根據過去韓、日兩國發生海上糾紛的例子來看,日本政府是「吃硬不吃軟」,在解決台日漁權糾紛之際,台灣政府應適時向國際宣示我中華民國在相關水域的主權,由於台灣與日本的經濟海域重疊,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應以中線為原則,因此只要在台灣這方海域的中線內,台灣政府就應認定是台灣的主權範圍,積極護漁。
他認為,台灣唯有不卑不亢,並站住法理有利位置,最後透過外交途徑與日方召開會談來達成劃界協議,才有意義。
多位海洋及國際關係學者均認為,漁民不宜擅自情緒性揚言要包圍日本巡邏船,類似爭議應由台灣政府公權力介入,但台海巡署也必須負起積極護漁責任,當台海巡署與台灣政府積極保護台灣漁船,日本政府才會重視這個問題,談判協商已逐漸成為國際解決爭議的趨勢,因此尋求國際多邊合作、解決台灣週邊海域爭端,應是此次漁權爭議背後該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