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宋春花照顧貧困兒童 二十年樂此不疲
【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五日電〉高雄縣鳳山市民宋春花擔任高雄縣市寄養家庭二十年,今年初〈退休〉了,但她強調只要家庭扶助中心有需要,她與先生龔惠民可以〈重操舊業〉,奉獻輔導教育貧困或問題青少年的心力。
宋春花六十多歲,龔惠民則已七十多歲,但宋春花表示,她長期與小孩在一起,很愉快,雖然上了年紀,但心還很年輕。
宋春花照顧的小孩超過一百位,目前還有很多人與她保持連繫,她也由媽媽升格為婆婆,她表示,她帶過的小孩已恢復正常生活,她不願打擾他們,偶爾通個電話,也就可以了。
宋春花育有兩男一女,女兒今年大學畢業,她表示,龔惠民在民國七十四年自軍中退役,大兒子在外地讀書,感到無聊,看到鄰居擔任寄養家庭,於是向高雄市申請擔任寄養家庭,通過考核後接受四位家庭貧困而乏人照顧的小孩子。
這四位小孩到家後,吃飯不定時,其中有位國小三年級女生有偷竊的習慣,顯現乏人照顧的後遺症。宋春花表示,她按三餐供應食物,且適時給予心理輔導,讓他們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民國七十八年,宋春花申請高雄縣寄養家庭,通過實地考核後獲准,著手照顧高雄縣的小孩。
宋春花記憶深刻的是位朱姓男嬰,至今,她有空就到高雄市探望他。這位宋姓男孩的母親在十多年前生下他時難產死亡,父親照顧一年後,實在難以照顧,由高雄市政府安置到她家,依規定只能安置一年,得延長一年,但孩子實在太小,期限到了以後,宋春花爭取繼續照顧,直到小孩五歲才回家,兩人也建立深厚的親情。
長期照顧小孩,尤其是問題小孩,學歷不高的宋春花無師自通,成為問題兒童的專家,她表示,小孩住進她家後,前半年觀察、了解小孩的動作、習性後,再輔導修正不良的習性。一個小孩在寄養家庭兩年,無法改變不良習性,就應轉送其他寄養家庭。
媒體報導寄養家庭打小孩,宋春花表示,這顯示寄養家庭無法帶小孩,就應更換寄養家庭,寄養家庭也不要勉強,否則很難帶好。每個人都有個性,尤其是問題小孩個性更強,只能以耐心、愛心對待。
有位就讀高縣鳳山市國小的男童,父親病危,由縣家庭扶助中心送到寄養家庭,小孩以為母親不要他,心情惡劣,常與寄養家庭的小孩打架,也在學校耍脾氣,難以管教,後來轉送到宋春花家。
宋春花大致了解小孩的家世後,打電話給小孩母親,安定小孩的心,並答應週六回母親住處,果然小孩性情轉好,也守規矩。
宋春花表示,依規定安置在寄養家庭的小孩在安置期間不能與家人見面,甚至回家,她違規,卻挽救一個小孩子。
到目前,還有些寄養家庭遭遇管教問題,還打電話向宋春花請教。
寄養家庭制度已臻健全,高雄縣家庭扶助中心有一百十多寄養家庭,都通過嚴謹的審核,目前規定每個寄養家庭只能安置一到兩位小孩,安置一年如無法回到家庭,則安置到育幼機構。
目前只有八十七個寄養家庭安置一百多位小孩,二十五個寄養家庭儲備,宋春花與龔惠民年事已大,因此今年起不再安置小孩,但保持她的寄養家庭資格,只要有需要,還是會安排小孩由宋春花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