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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研議健保新制 保費以家戶所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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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五日電)台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召開健保改革會議,初步決定健保新制將做結構性改變:未來健保保費計算,將以「家戶所得制」取代現行「薪資所得制」,預計將使四分之三的家戶保費降低,四分之一的家戶保費微增;此外健保局將改制為行政法人,行政院並將成立「全民健保委員會」監督。

針對昨天召開的「研商健保制度改革」會議結論,行政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由於健保新制涉及修法及立法,新聞稿轉述謝揆裁示說,最晚必須在立法院九十五年第一會期前完成修法,衛生署應於兩個月內積極與相關團體說明溝通定案。

行政院表示,昨天會議初步決定多項健保改革原則,包括健保保費計算的重大變革:未來將推動保費新制,以「家戶所得制」取代現行「薪資所得制」,讓多數人的負擔減少為原則。不過,行政院也說,這些議題都沒有最後定案。

研議中的保費新制預計將使四分之三的家戶保費降低,四分之一的家戶保費微增,總體而言,徵收到的保費將增加,政府的負擔也會相對增加。至於具體計算標準及推動時程表,將另行研議,並與現制做到無縫接軌。

會中並決議建立權責相符的健保執行單位:將監理及費率協會兩會合一,政府支出採定率。這是總額制度的重大改變,因為建立權責相符單位後,總額將採收支連動機制,藉由委員會運作,消費者、醫療服務提供者共同協商,政府作為仲裁者角色。

依據公元兩千年資料,以OECD國家計算基準,政府已經負擔的健保比率約為百分之六十三點六,未來將採以固定責任比率,分擔醫療費用。

會中決議未來健保局將行政法人化。行政院表示,為了建立權責相符單位,健保局應配合調整組織性質,朝行政法人改制,使之成為監理會與費協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的執行單位,兩者相當於董事會與秘書處的關係。

謝揆會中指出,目前施政仍有未落實健保法的部份,譬如依健保法第三十三條,未經轉診,越級到醫學中心就醫,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五十,若以目前醫學中心門診平均每次二千二百元計算,越級就醫的民眾應自付一千一百元;但目前計畫七月中調整後的部份負擔僅為三百六十元,以致財務缺口日益擴大,諸多流弊無法去除。

另外,謝揆說,如果二代健保無法迅速接軌,缺口會更大,因此可能再調整部分負擔到法律規定的比率,請衛生署、健保局與社會溝通,向民眾懇切說明。

有關九十二到九十四年醫療院所點值問題的解決方案,謝揆指示,必須是最後的解決,進行改革後不會再發生。解決的方式必須照顧到偏遠地區的醫療資源,並保障民眾的最低就醫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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