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任中弘澳門二十五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海關宣布,從七月一日起,在大陸搭機須填寫「行李物品申報單」。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官員表示,這項申報制度將逐步擴大到大陸陸路、海港等各類口岸。
針對近年旅客攜帶行李夾藏走私毒品、文物、貨幣、違禁印刷品、音像製品,以及境內外差價大的高價商品等活動猖獗的問題,海關總署決定對旅客申報制度實施重大改革。此項改革首先在大陸航空旅檢口岸開始實行,從大陸航空口岸進出境的旅客須如實填寫「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今後將逐步擴大到陸路、海港等其它各類口岸。
進出境旅客對其攜帶的物品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時間、地點所做出的申明,海關均不視為申報。對逃避海關監管,攜帶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境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海關將依法予以處罰。